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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工伤自愿辞职是否有补偿

雍** 湖北-潜江 工伤纠纷咨询 2026.01.14 12:28:32 437人阅读

劳务派遣工伤自愿辞职是否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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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在劳务派遣关系里,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用工单位是实际用工主体。当职工因工受伤后自愿辞职,补偿情况和伤残等级相关。
(2)若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相应伤残等级,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派遣单位要依法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3)若未构成伤残等级,由于是职工自愿辞职且用人单位不存在法定过错情形,通常不会产生经济补偿金。不过,职工依然可以主张工伤医疗期间的相关待遇,例如停工留薪期工资等。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支付主体是派遣单位,它作为用人单位需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中的相应义务。

提醒:职工遇到工伤辞职情况,要先确定伤残等级,不同情况补偿不同,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2026-01-14 16:57: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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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相应伤残等级,解除劳动合同时,派遣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可向派遣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申请获取相应补偿。
(二)若未构成伤残等级,因是自愿辞职且用人单位无法定过错,一般无经济补偿金,但可主张工伤医疗期间相关待遇,如向派遣单位主张停工留薪期工资。
(三)职工要明确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派遣单位支付,派遣单位作为用人单位需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中的相应义务。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26-01-14 16:28: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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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劳务派遣职工因工受伤后自愿辞职,有无补偿需结合伤残等级判断。构成相应伤残等级,派遣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未构成伤残等级,一般无经济补偿金,但可主张工伤医疗期间相关待遇。
法律解析:
在劳务派遣关系里,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中的相应义务。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并被鉴定为对应伤残等级,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派遣单位应依法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若职工未构成伤残等级,由于是自愿辞职且用人单位不存在法定过错情形,通常不会产生经济补偿金。不过,职工仍有权主张工伤医疗期间的相关待遇,比如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如果遇到此类问题,对工伤补偿等相关事宜存在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

2026-01-14 16:23: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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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因工受伤后自愿辞职是否有补偿要依据伤残等级判定。若被鉴定为相应伤残等级,解除劳动合同时派遣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若未构成伤残等级,因非用人单位法定过错,自愿辞职一般无经济补偿金,但可主张工伤医疗待遇如停工留薪期工资。
2.解决措施和建议:
-职工应及时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明确自身权益。
-派遣单位要清楚自身作为用人单位在工伤保险中的义务,依法支付相应补助金。
-职工若对补偿有疑问,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或向相关部门寻求帮助。

2026-01-14 15:09: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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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劳务派遣里,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用工单位是实际使用员工的一方。
2.职工因工作受伤后主动辞职,有没有补偿要根据伤残等级来确定。
3.如果职工因工受伤被鉴定为对应伤残等级,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派遣单位要按规定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4.要是没达到伤残等级,因为职工是自愿辞职,且用人单位不存在法定过错情况,通常不会有经济补偿金。不过,职工还是能要求工伤医疗期间的相关待遇,像停工留薪期工资等。
5.要留意,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派遣单位支付,派遣单位作为用人单位,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里的相应义务。

2026-01-14 14:23:37 回复

是假的,无论以任何名义来收费基本都是骗人的,请谨慎。正规劳务派遣公司是不需要收员工或求职者的费用,是收委托的企业的。劳动者辞职到去期的,如果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被克扣的工资。如何申请劳动仲裁: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到;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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