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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名字的房产一人去世后怎么办

杨** 甘肃-陇南 遗产继承咨询 2026.01.14 06:49:53 400人阅读

两人名字的房产一人去世后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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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两人共有的房产,一方去世后,要先明确其房产份额,按遗嘱或法定继承分配,之后由继承人与在世共有人协商处置房产,办理变更登记需经继承公证或诉讼确认后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
法律解析:根据民法典,对于两人共有的房产,若为共同共有,去世方一般有一半份额;按份共有的话,以不动产登记的份额比例为准。这部分份额作为遗产,有遗嘱就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则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共同法定继承。继承结束后,继承人可以和在世共有人商量怎么处理房产,比如在世方给继承人折价补偿、把房子卖了分割价款或者继续共同共有。而办理房产变更登记,要先通过继承公证或者诉讼来确认继承权,然后凭借相关的继承权证明文书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手续,把去世方的姓名移除,登记上继承人的姓名或者保留在世方的姓名。如果大家在房产继承和处置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6-01-14 13:15: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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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人共有的房产,一方去世后,首先要确定去世方的房产份额。若为共同共有,去世方一般拥有一半份额;若为按份共有,则依据不动产登记的份额比例来确定。该份额属于遗产,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2.遗产继承方式分为两种,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无遗嘱的按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
3.继承完成后,继承人可与在世共有人协商处置房产,方式包括在世方折价补偿继承人、出售房产分割价款或继续共同共有。
4.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时,需先经继承公证或诉讼确认继承权,然后凭继承权证明文书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手续,移除去世方姓名,登记继承人姓名或保留在世方姓名。

建议:
1.提前订立遗嘱,明确房产份额的继承安排,避免后续纠纷。
2.继承人与在世共有人协商时,应充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
3.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时,提前了解所需材料和流程,确保手续顺利办理。

2026-01-14 11:42: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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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两人共有的房产,其中一方去世后,首先要确定去世方的房产份额。如果是共同共有,去世方一般拥有一半的份额;要是按份共有,就按照不动产登记的份额比例来确定。
2.去世方的这部分房产份额属于遗产,要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来处理。要是有遗嘱,就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话,就按照法定继承,由配偶、子女、父母这些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
3.继承完成之后,继承人可以和在世的共有人商量如何处置房产。可以让在世方给继承人折价补偿,也可以把房产卖掉后分割价款,还能继续共同共有。
4.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时,需要通过继承公证或者诉讼来确认继承权。然后凭借证明继承权的文书,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手续,把去世方的姓名从房产登记中移除,登记上继承人的姓名,或者只保留在世方的姓名。

2026-01-14 10:39: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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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两人共有的房产,一方去世后,确定去世方房产份额是关键。共同共有的情况下,去世方一般拥有一半份额;按份共有的话,以不动产登记的份额比例为准。
(2)去世方的房产份额属于遗产,继承方式遵循民法典。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
(3)继承完成后,继承人可与在世共有人协商房产处置方式,如在世方折价补偿继承人、出售房产分割价款或者继续共同共有。
(4)办理房产变更登记,需先通过继承公证或诉讼确认继承权,然后凭继承权证明文书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手续,移除去世方姓名,登记继承人姓名或保留在世方姓名。

提醒:
继承过程中,各继承人应妥善处理继承事宜,避免产生纠纷。不同家庭情况可能有不同的法律适用,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1-14 10:08: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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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房产份额:对于两人共有的房产,共同共有情况下去世方一般有一半份额;按份共有则按不动产登记的份额比例确定去世方份额。
(二)处理遗产:去世方的房产份额作为遗产,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
(三)协商处置房产:继承完成后,继承人与在世共有人协商处置,可由在世方折价补偿继承人、出售房产分割价款或继续共同共有。
(四)办理变更登记:需先经继承公证或诉讼确认继承权,然后凭继承权证明文书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手续,移除去世方姓名,登记继承人姓名或保留在世方姓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2026-01-14 08:34:21 回复

房屋实行登记主义,登记在谁的名下,就是谁的,如果没有办理过户登记的,房屋的所有权仍然是父母的,建议当事人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房屋赠与过户流程:按照正常情况来说,一般办理房屋赠与过户的主要手续和流程有以下几个步骤:1、房屋的户主,也就是赠与人需要先于受赠与人签订好房屋赠与过户的书面合同,也就是大家常说到的“赠与书”。注意:根据相关规定,房屋赠与是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的。2、房屋赠与和受赠双方当事人需要带上身份证件,房屋所有权证,房屋赠与合同等相关材料,去相关部门缴纳有关的税费。3、根据国家以及本市对于房屋赠与过户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4、根据规定,房屋赠与过户还需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而这个房屋权转移登记手续该怎么办办理呢房屋权转移登记手续办理需要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一下材料:①房屋赠与过户申请书②本人身份证件③房地产权证④赠与书和公证书⑤有关税费的收据。5、当以上所有的步骤都完成之后,就到了转房屋的时候,赠与人可将房屋交付受赠人。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没有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以上介绍到的这些就是房屋赠与过户流程,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记住,房屋产权交给另外一个人的时候,不管是夫妻双方,还是父母与子女,都需要进行赠与过户这个过程,不然是不具法律效力的。房产赠与行为何时生效赠与是转移所有权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实践性法律行为,因此,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与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有密切联系,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就是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根据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按照合同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律师认为,房屋所有权转移时间是民法通则第72条所规定的例外情况之一。根据颁布的《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6条:“房屋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时,须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登记手续。”第7条:“办理城市私有房屋所有权登记或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时,须按下列要求提交证件:三受赠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支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未办理过户手续的,但受赠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显然,房屋赠与,一般情况下,只有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方为有效,也就是说,房产赠与的所有权转移时间应以房管机关办理了房产转移登记手续,受赠人领取了房产证之时为房屋所有权转移时间,该时间即为房产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特殊情况下,当事人虽未办理过户手续,但受赠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房屋交付时间也算房屋所有权转移时间,即房产赠与行为生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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