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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察院对取保候审案件决定起诉或不起诉的时间,需根据案件实际进展确定。一般情况下,审查起诉期限为一个月。
(二)重大、复杂的案件,审查起诉期限可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且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延长至十五日。
(三)若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检察院会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每次补充侦查期限为一个月,最多两次。补充侦查完毕移送后,审查起诉期限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2026-01-14 12:45: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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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对取保候审案件,通知起诉或不起诉的时间没有统一标准。通常审查起诉阶段期限为一个月,案情重大复杂的可延长十五日;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且符合速裁程序条件,需在十日内决定,可能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延长至十五日。
若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检察院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每次补充侦查期限为一个月,最多两次,补充侦查完成移送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因此,具体通知时间需根据案件实际办理进度来确定。
2026-01-14 12:10: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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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检察院对取保候审案件通知起诉或不起诉无统一明确时限,需结合案件实际进展判断,常规审查起诉期为一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或因补充侦查重新计算期限。
法律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相关规定,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需根据案件情况确定:常规案件审查起诉期限为一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且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延长至十五日。此外,若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检察院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每次补充侦查期限为一个月,最多二次,补充侦查完毕移送后,检察院需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由于案件具体情况存在差异,通知起诉或不起诉的时间需依据实际进展确定。如果您遇到取保候审相关的案件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得到准确的信息和针对性指导。
2026-01-14 10:18: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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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对取保候审案件通知起诉或不起诉的时间没有统一明确的时限,需结合案件实际进展综合判断,但审查起诉阶段有法定的时限框架可参考。
1.常规审查起诉的基本时限。检察院审查起诉一般应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延长十五日;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且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需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延长至十五日。
2.补充侦查导致的时限延长。若案件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检察院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每次补充侦查期限为一个月,最多可退回两次。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审查起诉期限将重新计算,这会使通知时间相应延长。
3.当事人可采取的应对方式。当事人可委托律师向检察院查询案件审查进度,及时掌握案件状态;同时需严格遵守取保候审期间的各项规定,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工作,避免因自身行为影响案件处理效率。
2026-01-14 09:13: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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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检察院对取保候审案件的审查起诉期限有一般规定。普通案件审查起诉期限为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且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延长至十五日。
(2)若案件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检察院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每次补充侦查的期限为一个月,且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需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3)由于案件实际情况存在差异,检察院通知起诉或不起诉的时间没有明确统一的时限,需结合案件的具体进展情况综合判断。
提醒:
取保候审期间若长时间未收到检察院关于起诉或不起诉的通知,可主动向检察院咨询案件进展,或委托专业律师协助了解情况,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14 07:52:1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