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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权利人对赃物有追回权,善意取得赃物的处理要区分取得渠道。若受让人通过拍卖或向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原权利人追回时应支付合理价款,再向非法处分人追偿;若受让人非通过合法渠道取得,原权利人可直接追回,无需付费,受让人损失向非法处分人索赔。且善意取得赃物不必然使受让人获所有权,原权利人权益优先,受让人主张善意取得需举证,赃物追回规则优先于一般善意取得制度。
2.解决措施及建议:
-原权利人发现赃物被转让,先确认受让人取得渠道,再按对应规则主张权利。
-受让人若主张善意取得,应留存自身善意、支付合理对价及完成交付或登记的证据。
-非法处分人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受让人或原权利人可通过法律途径追偿。
2026-01-13 15:21: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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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据民法典,赃物属于违法犯罪所得,原权利人能要求追回。
2.若受让人善意获得赃物,处理办法因取得途径而异。通过拍卖或从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处购得的,原权利人要回赃物时,需支付受让人合理价款,再向非法处分者追偿。
3.若受让人并非通过合法渠道取得赃物,原权利人可直接追回,无需付费。受让人的损失可向非法处分人索赔。
4.善意取得赃物不代表受让人一定拥有所有权,原权利人的权益更受保护。受让人若主张善意取得,需证明自己善意、付了合理价格且完成交付或登记。不过,赃物追回规则优先于一般善意取得制度。
2026-01-13 14:38: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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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民法典明确原权利人对赃物有追回权。这是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原则,确保违法犯罪所得不会因流转而让原权利人丧失权利。
(2)受让人善意取得赃物时,处理方式因取得渠道而异。通过拍卖或向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原权利人追回需支付合理价款,再向非法处分人追偿;非通过合法渠道取得,原权利人可直接追回,受让人损失向非法处分人索赔。
(3)善意取得赃物不必然获得所有权,原权利人权益优先。受让人主张善意取得要举证,而赃物追回规则优先于一般善意取得制度,体现了对违法犯罪行为的遏制和对原权利人的保护。
提醒:
购买物品时应注意审查来源,避免因购买赃物遭受损失。若涉及赃物相关纠纷,因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13 13:01: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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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原权利人发现赃物,先确定受让人取得赃物的渠道。若受让人通过拍卖或向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原权利人想追回需先支付受让人合理价款,再向非法处分人追偿。
(二)若受让人非通过合法渠道取得,原权利人可直接追回,受让人损失向非法处分人索赔。
(三)受让人若主张善意取得,要准备证据证明自身善意、已付合理对价且完成交付或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虽然这里说的是遗失物,但赃物追回规则可参照此精神,优先保护原权利人合法权益。
2026-01-13 12:56: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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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原权利人有权追回赃物,受让人善意取得赃物时,若通过拍卖或向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原权利人追回需支付合理价款后向非法处分人追偿;非通过合法渠道取得,原权利人可直接追回,受让人损失向非法处分人主张赔偿,原权利人权益优先。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赃物作为违法犯罪所得,原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优先保护。对于善意取得赃物的不同情况有不同处理规则。若受让人是通过拍卖或向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原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要支付合理价款,之后可向非法处分行为人追偿,因为这种情况下受让人是基于合法交易取得。若受让人非通过合法渠道取得,原权利人可直接追回且无需付费,受让人损失向非法处分人主张,这体现了对原权利人权益的保障。受让人主张善意取得需举证,而赃物追回规则优先于一般善意取得制度。如果在实际中遇到类似涉及赃物追回的法律问题,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6-01-13 11:51:1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