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在前后五十余米处都有人行横道线的道路上,横穿马路,被正常行驶的甲方小汽车撞伤,经救治无效死亡。甲方驾驶员无任何违章行为,(无酒驾,无毒驾,无超速行驶,车况制动及灯光正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双方同等责任。乙方家属提起复议,撤销同等责任认定。重新调查认定,甲方驾驶员主责,乙方死者次责。 第一,这样的认定书合理合法吗? 第二,甲方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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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07:16:24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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