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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名下房产是否共同所有

宋* 上海-虹口区 财产分割咨询 2026.01.12 11:33:15 335人阅读

配偶名下房产是否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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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判定配偶名下房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需先明确房产取得情形。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房,不管登记在谁名下,都算共同财产。比如婚后两人一起攒钱买房,即便只写一人名字,也是共同财产。
(二)一方婚前全款买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这房子就是其个人财产。像婚前自己攒钱付全款买的房,那房子只属于自己。
(三)婚前付首付买房,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首付及对应增值部分是登记方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是共同财产。
(四)继承或受赠的房产,遗嘱或赠与合同写明只归一方,就是个人财产,没写明就是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026-01-12 16:54: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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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配偶名下房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取得情形判定,不同情形下归属不同。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不管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全款买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产是其个人财产。婚前一方付首付买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登记方个人财产部分是首付款及对应增值,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为夫妻共同财产。继承或受赠所得房产,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只归一方的是个人财产,未明确的则为夫妻共同财产。准确判断房产归属,对保障自身权益很重要。如果在房产归属方面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6-01-12 15:57: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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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配偶名下房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要依据取得情形判定。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置的房产,不管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是该方个人财产;婚前一方付首付购买,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登记方个人财产部分为首付款及对应增值,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是夫妻共同财产;因继承或受赠获得的房产,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只归一方的是个人财产,未明确的则是夫妻共同财产,判定依据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
2.解决措施和建议:
-夫妻双方可在婚前明确财产归属,签订财产协议。
-婚后涉及房产购置等重大财产事项,保留好出资凭证等相关证据。
-继承或受赠房产时,明确相关文书对财产归属的界定。

2026-01-12 14:13: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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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判定配偶名下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结合房产取得的具体情形来定。
2.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房子,不管登记在一人还是两人名下,都算夫妻共同财产。
3.一方在婚前全款买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这房子就是该方的个人财产。
4.一方婚前付首付买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款,房子登记方的个人财产部分是首付款及其对应的增值部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增值部分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要是房子是继承或受赠得来的,遗嘱或赠与合同里写明只归一方,那就是个人财产;没明确的话,就是夫妻共同财产。这些判定是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规定。

2026-01-12 13:54: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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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不管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婚后双方共同出资买房,即便只登记一人名字,也不影响其共同财产属性。
(2)一方婚前全款买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此房产是该方个人财产。这种情况下,房产的购买和登记都在婚前,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无关。
(3)婚前一方付首付买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登记方的个人财产部分是首付款及对应增值,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因继承或受赠获得的房产,若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只归一方,是个人财产;未明确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提醒:判定配偶名下房产归属时,要保留好购房出资、还贷、遗嘱或赠与合同等相关证据。不同案情有不同处理方式,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12 13:29:56 回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正是新的司法解释的出台,意味一方在婚前购买,婚后还贷的房屋在离婚时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其实在新的司法解释出台前,司法实践也是这样操作,看成是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作为共同财产处理该条司法解释没有什么新意,只是对过去的司法实践予以明确虽然这样,但新法的规定仍然引起社会轩然,很多这样的家庭担心女方离婚时会被净身出户,扫地出门因此掀起了一阵在房屋登记时增加配偶名字的热潮,把配偶作为房屋的共有人《物权法》为多人共有提供了法律依据,该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因此在房屋登记时增加配偶名字有两种共有形式,一是按份共有,二是共同共有在夫妻对共有份额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因夫妻双方具有家庭关系,应该属于共同共有根据新的房屋登记办法,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房屋权属登记将同时注明夫妻二人的姓名,并标明“共有”的字样怎样由一个人的名字,变更登记为两个人的名字呢因为婚前购买并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变成二人共有还需要一定的法律事实通过法律事实变更房屋所有人的登记这样的法律事实有(一)买卖;(二)互换;(三)赠与;(四)继承、受遗赠;(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六)以房屋出资入股;(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在夫妻之间,一般都通过赠与的形式实现这就需要拟定赠与合同,带着赠与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到房产局办理共有产权登记即可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方式可以分为两类,一是以不动产查人,二是以人查不动产。允许以不动产查人方式进行的查询,基本无较大争议。而对于以人查不动产方式进行的查询,我国则进行了限制性规定。作此规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不动产登记信息被不正当利用导致个人隐私被泄露,是对登记资料查询人需要的满足和对权利人隐私保护的一种平衡,避免了查询人滥用查询权利对他人个人隐私侵犯的风险。  但是,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可以不受“不能以人查不动产”规定的限制。基于此,夫妻一方可以以姓名为条件查询对方名下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对于夫妻共有不动产,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婚后所得的不动产为夫妻共有,夫妻一方作为共有不动产的所有人当然可以查询相关登记信息。对于夫妻一方取得的个人不动产,通常配偶查询时都涉及财产分割等利害关系,虽然对方没有所有权,但基于婚姻的属性及夫妻间的特殊身份关系,另一方也应当享有知情权。实践中,夫妻一方持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等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证件,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另一方的登记状况,有关单位应当受理,并且为其出具相应的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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