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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离婚妻子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何** 广西-崇左市 子女抚养咨询 2026.01.12 04:27:30 371人阅读

男子离婚妻子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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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协议离婚情况下,若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妻子支付抚养费但未履行,男子可先与妻子协商,要求其按协议约定支付抚养费。协商不成时,男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妻子履行支付义务。法院判决生效后,若妻子仍不支付,男子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诉讼离婚情况下,若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中已明确妻子应支付抚养费,而妻子未履行,男子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有权采取查询、冻结、划拨妻子名下财产等措施,保障抚养费的支付。

提醒:
遇到对方不履行抚养费义务时,需保留好离婚协议、法院文书等证据,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及子女合法权益,必要时可咨询专业人士获取针对性帮助。

2026-01-12 09:36: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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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议离婚后,若对方未按协议约定支付抚养费,可先与对方协商,要求其按协议履行支付义务。

(二)协商不成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请求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抚养费。

(三)若为诉讼离婚且判决书或调解书已明确支付义务,对方不履行的,直接持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2026-01-12 07:36: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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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议离婚时双方已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一方支付抚养费但对方未履行的,可先主动与对方沟通,要求其按协议履行义务。若沟通后对方仍拒绝支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对方支付抚养费。判决生效后对方依旧不支付的,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诉讼离婚后,若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已明确一方需支付抚养费但对方未履行,无需再进行协商或起诉,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采取查询、冻结、划拨对方财产等措施,保障抚养费的支付。

2026-01-12 06:30: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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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离婚后妻子未按约定或生效法律文书支付抚养费,男子可通过协商、起诉或申请强制执行维护子女合法权益,具体流程依离婚方式不同而异。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若双方协议离婚且协议中约定妻子支付抚养费,该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妻子未履行时,男子可先与妻子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妻子按协议履行。法院判决生效后妻子仍不支付的,男子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若双方诉讼离婚,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已明确妻子支付抚养费义务,妻子未履行的,男子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采取查询冻结划拨妻子名下财产等措施保障抚养费支付。若在处理过程中遇到困难,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具体指导。

2026-01-12 05:45: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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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一方未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子女的权益,具体处理方式需根据离婚时的方式确定。

1.协议离婚的情况:如果双方通过协议离婚,且离婚协议中约定了一方需支付抚养费但未履行,另一方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要求其按协议内容支付抚养费。协商不成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对方履行支付义务。法院判决生效后,若对方仍不支付,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诉讼离婚的情况:如果双方通过诉讼离婚,且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已明确一方应支付抚养费但未履行,另一方无需额外协商或起诉,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有权采取查询、冻结、划拨对方财产等措施,保障抚养费的支付。

2026-01-12 05:28:00 回复

解答如下,结婚、离婚在现代社会几乎是很常见的事情了,合则聚不合则散都是人和人之间的缘分。但是如果已经有了共同的血脉,有了孩子,那么在离婚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协商好抚养费的事情。但有时候,也会出现特殊情况,比如说,在法律上男人不要前妻给抚养费可以吗一、在法律上男人不要前妻给抚养费可以吗离婚后如果男人坚持不要前妻的抚养费,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二、抚养费法律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承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1)关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的确定。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一是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二是父母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即使是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也应查实双方是否符合上述依据,否则,影响子女健康的应不予准许。确定子女抚养费有以下3种具体的计算方法:第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第二,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第三,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2)关于子女抚育费给付的方式。子女抚育费可以采取以下的给付方式:一是定期给付和一次性给付。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这主要是指有固定收入或虽无固定收入,但每月都有相当收入的父或母,应按月给付;从事农业生产或收入较高的父母,可按季或年给付;特殊情况下,也可一次性给付,如当事人有充分的经济能力,有条件一次性给付的;对于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同胞的离婚案件,对子女的抚育费一般都做一次性给付的处理,以免日后发生执行困难。二是以物折抵。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没有经济收入的一方或下落不明的一方。在这种情况下,按照确定的子女抚育费所要给付的数额,用归属与无经济收入一方或下落不明一方的财物,以相当的数额,折抵抚育费,交付抚养子女的一方。(3)关于子女抚育费给付的期限。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包括原则期限和特殊期限两种。原则期限是指抚育费的给付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特殊期限,是指子女成年后,按父母的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育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下列成年子女的3种情况,即是特殊期限适用的前提条件: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据有上述特殊情况之一的子女,有负担能力的父母仍要负担其抚育费。

解答如下,结婚、离婚在现代社会几乎是很常见的事情了,合则聚不合则散都是人和人之间的缘分。但是如果已经有了共同的血脉,有了孩子,那么在离婚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协商好抚养费的事情。但有时候,也会出现特殊情况,比如说,在法律上男人不要前妻给抚养费可以吗一、在法律上男人不要前妻给抚养费可以吗离婚后如果男人坚持不要前妻的抚养费,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二、抚养费法律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承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1)关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的确定。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一是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二是父母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即使是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也应查实双方是否符合上述依据,否则,影响子女健康的应不予准许。确定子女抚养费有以下3种具体的计算方法:第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第二,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第三,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2)关于子女抚育费给付的方式。子女抚育费可以采取以下的给付方式:一是定期给付和一次性给付。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这主要是指有固定收入或虽无固定收入,但每月都有相当收入的父或母,应按月给付;从事农业生产或收入较高的父母,可按季或年给付;特殊情况下,也可一次性给付,如当事人有充分的经济能力,有条件一次性给付的;对于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同胞的离婚案件,对子女的抚育费一般都做一次性给付的处理,以免日后发生执行困难。二是以物折抵。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没有经济收入的一方或下落不明的一方。在这种情况下,按照确定的子女抚育费所要给付的数额,用归属与无经济收入一方或下落不明一方的财物,以相当的数额,折抵抚育费,交付抚养子女的一方。(3)关于子女抚育费给付的期限。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包括原则期限和特殊期限两种。原则期限是指抚育费的给付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特殊期限,是指子女成年后,按父母的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育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下列成年子女的3种情况,即是特殊期限适用的前提条件: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据有上述特殊情况之一的子女,有负担能力的父母仍要负担其抚育费。

解答如下,结婚、离婚在现代社会几乎是很常见的事情了,合则聚不合则散都是人和人之间的缘分。但是如果已经有了共同的血脉,有了孩子,那么在离婚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协商好抚养费的事情。但有时候,也会出现特殊情况,比如说,在法律上男人不要前妻给抚养费可以吗一、在法律上男人不要前妻给抚养费可以吗离婚后如果男人坚持不要前妻的抚养费,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二、抚养费法律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承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1)关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的确定。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一是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二是父母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即使是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也应查实双方是否符合上述依据,否则,影响子女健康的应不予准许。确定子女抚养费有以下3种具体的计算方法:第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第二,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第三,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2)关于子女抚育费给付的方式。子女抚育费可以采取以下的给付方式:一是定期给付和一次性给付。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这主要是指有固定收入或虽无固定收入,但每月都有相当收入的父或母,应按月给付;从事农业生产或收入较高的父母,可按季或年给付;特殊情况下,也可一次性给付,如当事人有充分的经济能力,有条件一次性给付的;对于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同胞的离婚案件,对子女的抚育费一般都做一次性给付的处理,以免日后发生执行困难。二是以物折抵。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没有经济收入的一方或下落不明的一方。在这种情况下,按照确定的子女抚育费所要给付的数额,用归属与无经济收入一方或下落不明一方的财物,以相当的数额,折抵抚育费,交付抚养子女的一方。(3)关于子女抚育费给付的期限。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包括原则期限和特殊期限两种。原则期限是指抚育费的给付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特殊期限,是指子女成年后,按父母的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育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下列成年子女的3种情况,即是特殊期限适用的前提条件: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据有上述特殊情况之一的子女,有负担能力的父母仍要负担其抚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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