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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案件庭审未充分陈述事实,当事人有不同补救途径。在一审判决作出前,可向承办法官提交书面补充陈述材料,说明遗漏事实及依据;若有新发现的关键证据,可申请提交新证据。一审判决作出后,若因未说清事实致判决结果不当,可在法定上诉期内上诉,在二审完整陈述并提交证据。
2.解决措施与建议:补充材料要围绕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争议焦点,确保内容真实且有依据,助力法院全面审查案件事实。
2026-01-10 13:36: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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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离婚案件庭审时没把事实说全的,当事人在一审判决出来前,能给负责案子的法官交书面的补充陈述材料,把没说的事实和相关证据讲清楚。
2.要是有关键证据之前没交,并且这证据是在举证期限结束后才发现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提交新证据。
3.要是一审判决已经作出,因为之前没说清事实让判决结果不合理,当事人能在规定的上诉期内上诉,在二审的时候把事实完整说出来,同时提交对应的证据。
4.要注意,补充材料得围绕案子的关键问题,像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这些核心问题来写,而且内容要真实,有证据支持,这样法院才能全面审查案件事实。
2026-01-10 12:55: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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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在离婚案件庭审中,若未充分陈述事实,当事人可在一审判决作出前,向承办法官提交书面补充陈述材料,详细说明遗漏事实及依据。这能让法院更全面了解情况。
(2)若有未提交的关键证据,且属于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可向法院申请提交新证据,保障自身权益。
(3)若一审判决已作出,因未说清事实致判决结果不当,当事人可在法定上诉期内上诉,在二审程序中完整陈述事实并提交证据。
(4)补充材料要围绕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案件争议焦点,且内容需真实,有依据支撑,利于法院审查。
提醒:提交补充材料和新证据要注意时间和要求,上诉也需在法定期间内进行。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1-10 10:57: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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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审判决作出前,若庭审未充分陈述事实,可向承办法官提交书面补充陈述材料,清晰说明遗漏事实和相关依据。
(二)若有未提交的关键证据且属于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可向法院申请提交新证据。
(三)一审判决作出后,若因未说清事实致判决结果不当,可在法定上诉期内上诉,在二审完整陈述事实并提交证据。
(四)补充材料要围绕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案件争议焦点,内容需真实且有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2026-01-10 09:43: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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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案件庭审未充分陈述事实,一审判决作出前可提交书面补充陈述材料,有新发现的关键证据可申请提交;一审判决作出后若结果不当,可在法定上诉期内上诉,补充材料要围绕争议焦点且内容真实有依据。
法律解析:
在离婚案件里,当事人有权利充分表达自己的诉求和事实。在一审判决作出前,若庭审未充分陈述事实,提交书面补充陈述材料并明确遗漏事实及依据,能帮助法院更全面了解情况。对于新发现的关键证据,申请提交也符合法律规定,有助于案件公正判决。若一审判决已作出且因未说清事实导致结果不当,上诉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途径,二审可完整陈述事实和提交证据。补充材料围绕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争议焦点,保证内容真实有依据,利于法院审查。若在离婚案件中遇到类似情况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有效的法律建议。
2026-01-10 09:15:3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