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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十级伤残的赔偿标准数额是什么

王* 广东-佛山 人身侵权咨询 2026.01.09 14:19:31 452人阅读

未达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数额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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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达十级伤残虽不构成伤残等级,不支持残疾赔偿金与精神损害抚慰金,但侵权人要赔偿受害人因人身损害产生的合理费用。这些赔偿项目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2.各项费用的确定方式:医疗费以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来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护理费依据护理人员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交通费按受害人及其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3.这些费用没有统一固定标准,需根据实际发生的证据确定具体数额。
4.建议受害人留存好相关票据及证明材料,通过与侵权人协商或者诉讼来主张合法权益。

2026-01-09 20:42: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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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未达十级伤残,就不构成伤残等级,这种情况下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不会得到支持。不过,侵权人还是要赔偿受害人因人身损害产生的合理费用。根据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具体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2.医疗费依据医疗机构给出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再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来确定。误工费按照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计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以及护理期限来确定。交通费是受害人及其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实际产生的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参考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的伙食补助标准。营养费则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参考医疗机构的意见来确定。
3.上述费用要根据实际发生的证据来确定具体数额,并没有统一固定的标准。所以建议受害人保存好相关票据和证明材料,既可以和侵权人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6-01-09 19:59: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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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未达十级伤残虽不支持残疾赔偿金与精神损害抚慰金,但侵权人要赔偿受害人因人身损害产生的合理费用。这体现了法律对受害人基本权益的保障,即便未构成伤残等级,因侵权行为导致的合理损失仍应由侵权人承担。
(2)各项赔偿项目有其确定方式。医疗费依据医疗机构的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确定;误工费结合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护理费考虑护理人员收入、人数和期限;交通费按实际就医或转院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标准;营养费参考受害人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意见。
(3)这些费用数额需根据实际证据确定,无统一标准,所以受害人留存相关票据和证明材料至关重要,这是主张合法权益的关键。

提醒:
受害人应及时、完整地留存相关票据和证明材料,若与侵权人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维护权益,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可进一步咨询分析。

2026-01-09 18:36: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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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受害人未达十级伤残,虽无残疾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但可向侵权人索赔因人身损害产生的合理费用,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二)各项费用确定方式:
1.医疗费以医疗机构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确定。
2.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由护理人员收入、人数和期限确定。
4.交通费按就医或转院实际费用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6.营养费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结合伤残情况确定。
(三)受害人要留存好相关票据及证明材料,先与侵权人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主张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026-01-09 16:56: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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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未达十级伤残不支持残疾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但侵权人要赔偿受害人因人身损害产生的合理费用。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即便未达十级伤残不构成伤残等级,侵权人仍需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项目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其中,医疗费以医疗机构的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确定;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护理费由护理人员收入、人数和期限决定;交通费按实际发生费用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标准;营养费根据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意见确定。这些费用需依据实际发生的证据确定数额,无统一标准。所以,受害人应留存好相关票据及证明材料,可先与侵权人协商,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主张合法权益。若在处理此类纠纷时遇到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6-01-09 15:02:20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法律意见】十级工伤赔偿标准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住院伙食补助费1、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停工留薪期待遇(非法用工伤亡生活费)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50。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2、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3、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四)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4、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5、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6、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7、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优先拨付依法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8、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9、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10、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十级伤残的可得到下列赔偿: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工伤职工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十级伤残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十级计发四个月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十级计发一个月。工伤赔偿程序:一、工伤报告程序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二、工伤认定程序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这一程序。注意工伤认定的两个时间: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书面通知单位及伤者。三、工伤鉴定程序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窄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四、协商赔偿程序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五、劳动仲裁程序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六、审理程序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提讼解决。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提起上诉。七、执行程序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执行。八、申诉程序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则可以申请启动再审程序,但这一般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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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解答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024.07.25 2154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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