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是为保障债权实现,由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合同。签担保合同要注意审查债务人信誉和偿债能力,明确担保方式、范围和期限等。若债务人不履约,担保人可能要担责。解决方案是签合同前充分了解情况,合同条款明确细致,出现纠纷可协商,协商不成可走法律途径解决。
2026-01-09 11:24:29 回复专业解答里面第561条说了,如果有人欠债了,除了得把本金还给我们,还得额外付点利息、还有为了要债花掉的那部分钱。要是还的钱不够还清所有的账单的话,除非他们俩之间之前已经说好不是这样算的,否则就得先还那些花掉的钱、利息再到本金这么个顺序来还。说到借钱的事儿,律师费这玩意儿也算是为了要债花掉的那部分钱。
专业解答好,我们来聊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说了啥事儿吧。这条法规告诉你,那种叫做机关法人的东西,就是政府部门那类的,不能给你做保证人。当然,这是有特殊情况,就比如说他们已经得到了国务院的批准,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的贷款去转贷的话,那还是可以的。还有,那些为了公益事业而存在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也是不能给你做保证人的。
专业解答如果那个给你做担保的人没签字,你得赶快告诉债权人,让他把那个要转移的债务先收回来再说,这样他才能重新找人担保。不然的话,你作为担保人就要负责到底。再来说说另一种情况,就是你是债权人,而你的朋友是债务人,这时候你得记住一点,你得签字确认才算数。那么这时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的第三百九十一条规定对你就不管用。
专业解答如果你要打官司的话,那就得先把官司的费用给付了,包括受理费什么的。借款合同这个事儿也算是民事诉讼的一部分,所以说,基本上就是借款人跟出借人都得自己掏钱去处理这些官司的事情。当然,有时候大家手头紧,没办法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钱来付这个官司费,这时候就可以试试看能不能缓缓再交、少交点或者直接不交。
专业解答当你签了借款合同后,如果你不去还钱或者还得不够数的话,那就得承受继续把债还清、补救不足之处或者赔付人家损失等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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