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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出前需向执行机关申请
取保候审期间若需到外地处理事务,应提前向执行机关提交申请,说明外出的具体原因、目的地、预计停留时长等信息,避免未经批准擅自离开。
(二)配合执行机关审查工作
提交申请后,需配合执行机关对案件性质、情节及自身社会危险性等因素的审查,可提供与外出事务相关的证明材料,确保申请信息真实有效。
(三)遵守批准后的外出规定
若申请获得批准,需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和地点活动,按时返回所居住的市、县,不得擅自延长停留时间或变更目的地。
(四)不得擅自外出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否则已交纳保证金的可能被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还可能被责令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被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2026-01-05 23:24: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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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人不得未经执行机关同意离开居住的市或县,若需前往外地处理事务,需主动向执行机关提交申请。
执行机关会结合案件类型、具体情节,以及被取保人是否存在社会危险性等因素,综合评估后决定是否批准申请。
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已缴纳保证金的会被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还可能被要求书面悔过、重新缴纳保证金、提供保证人,或被采取监视居住措施,严重时会被逮捕。
因此,前往外地前必须按规定申请,获得执行机关批准后方可动身。
2026-01-05 21:37: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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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取保候审期间前往外地需经执行机关批准,擅自离开会面临保证金没收等法律后果。
法律解析: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若需前往外地处理事务,应提前向执行机关提交申请。执行机关会结合案件性质、情节以及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等因素,决定是否批准申请。经批准后,被取保候审人方可前往外地;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已交纳保证金的,会被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还可能被责令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被采取监视居住、逮捕等强制措施。因此,被取保候审人如需前往外地,应严格按照规定申请,待获得批准后再行动。如果对取保候审期间的外出申请流程或相关法律后果有疑问,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避免因不当行为导致自身权益受损。
2026-01-05 21:18: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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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若需前往外地处理事务,应先向执行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前往,擅自离开会面临相应法律后果。
1.外出申请的基本要求。被取保候审人若有外地事务需处理,必须主动向执行机关提交外出申请,说明外出的事由、目的地及预计返回时间等信息,不得自行决定前往外地。
2.执行机关的批准考量因素。执行机关会综合案件性质、情节轻重,以及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等因素,评估其外出是否会影响案件侦查、审理或带来其他风险,进而决定是否批准申请。
3.擅自离开的法律后果。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已交纳保证金的,可能被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还可能被责令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被变更为监视居住措施,情节严重的甚至会被予以逮捕。
2026-01-05 20:50: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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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若被取保候审人因事务需要前往外地,应当向执行机关提出申请。执行机关会综合案件性质、情节,以及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等因素,决定是否批准申请。
(3)经执行机关批准后,被取保候审人可前往外地;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已交纳保证金的,执行机关会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还可能责令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提醒:
取保候审期间如需外出,务必先向执行机关申请并获批准,切勿擅自离开,以免面临保证金被没收或强制措施升级的风险。
2026-01-05 20:37:2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