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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里面是否包含年终奖

付* 江西-抚州 工资福利咨询 2026.01.05 13:17:56 341人阅读

经济补偿里面是否包含年终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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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补偿是否包含年终奖需分情况判断。计算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年终奖属于劳动者正常劳动收入,且在解除或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内已发放,应计入月工资计算经济补偿。

(二)若年终奖发放具有不确定性,例如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和员工绩效考核等因素确定,且在解除或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内未发放,一般不计入月工资计算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内容如下:
计算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2026-01-05 17:24: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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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是否包含年终奖需看具体情形。若年终奖是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内已发放的正常劳动收入,应计入月平均工资计算经济补偿,因为它属于工资总额的一部分,能体现劳动者的实际收入水平。

若年终奖发放受企业经营状况、员工绩效考核等不确定因素影响,且在上述十二个月内未发放,一般不计入月工资计算经济补偿。

2026-01-05 15:39: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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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经济补偿是否包含年终奖需根据年终奖的性质和发放情况判断。

法律解析:计算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年终奖属于劳动者正常劳动收入,且在解除或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内已发放,应计入月工资计算经济补偿,因为年终奖属于工资总额组成部分,能反映劳动者实际收入水平。若年终奖发放具有不确定性,例如需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和员工绩效考核等因素确定,且在解除或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内未发放,一般不计入月工资计算经济补偿。如果对经济补偿的计算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05 15:30: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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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补偿是否包含年终奖需结合年终奖的性质与发放情况综合判断,不能简单统一认定。计算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指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而年终奖是否计入需看其是否属于该期间内的实际收入。

2.年终奖若属于劳动者正常劳动收入,且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内已实际发放,应计入月工资计算经济补偿。这类年终奖属于工资总额组成部分,能真实反映劳动者的实际收入水平,符合月工资计算的客观要求。

3.若年终奖发放具有不确定性,比如需依据企业经营状况、员工绩效考核结果等因素确定,且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内未实际发放,则一般不计入月工资计算经济补偿。这类年终奖因未实际转化为劳动者的确定收入,无法体现其在该期间的稳定收入水平。

4.劳动者在处理经济补偿相关事宜时,应注意保留年终奖发放的相关证据,如工资条、发放记录、企业关于年终奖的规章制度等,以便在需要时证明年终奖的性质和发放情况。

5.企业应明确年终奖的发放规则和条件,在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清晰约定年终奖是否属于正常劳动收入、发放时间及计算标准等内容,避免因规则模糊引发劳动争议。

2026-01-05 15:22: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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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计算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是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该工资包含劳动者正常劳动所得的收入。

(2)若年终奖属于正常劳动收入,且在解除或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内已实际发放,则应计入月工资总额,作为经济补偿的计算依据。年终奖属于工资总额组成部分,能反映劳动者实际收入水平。

(3)若年终奖发放具有不确定性,如需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员工绩效考核等因素确定,且在解除或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内未发放,则一般不计入月工资计算经济补偿。

提醒:
劳动者主张经济补偿时,应留存年终奖发放的相关凭证,若对经济补偿计算有争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明确权益。

2026-01-05 15:14:25 回复

你好关于你咨询的经济补偿金包含年终奖吗,经济补偿金在计算时应该包括年终奖,原因解释如下:一、经济补偿金计算的方法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的应得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年终奖、加班工资等货币性收入。若劳动者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二、如何确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数额经济补偿金=基数×年限。《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这“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就是经济补偿的基数。所谓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其中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其中奖金一项包括生产奖等。对于生产奖的范围,根据国家统计局《lt;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gt;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主要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既然年终奖也是工资总额组成部分,确定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就不应把年终奖剔除在外。

经济补偿金基数不包括年终奖;年终奖是一种福利,不属于工资性质,所以一般是不能计入的。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是12个月的平均应得工资,应得工资包括:  1、单位代扣代缴的社保、住房公积金——应包含在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中。  根据法律规定,社保、住房公积金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按一定比例缴纳。用人单位每月代劳动者代扣代缴的个人部分,最后仍进入劳动者个人社保或公积金账户,是个人的货币性收入,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所以个人代扣代缴部分应包含在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中。  2、津贴、补贴、奖金、加班工资、特殊津贴等应计算在计算基数中。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组成部分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3)奖金;(4)津贴和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可见,凡是符合工资组成部分的,包括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特殊津贴等属于工资收入的,都应计入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  3、合同“年终十三薪”是否计算在“前12个月工资”之中?——有条件的计算在内。  如果合同中关于年终十三薪是附条件的,比如工作满一年或考核合格可拿十三薪的,那么第十三薪并不是必然的应得工资,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年终统一发放十三薪(不附带兑现条件),那么十三薪属于年终工资收入,应计算在“前12个月工资”之中。  4、是税前工资还是税后工资?——税前工资。  法律虽然没有明确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前12个月工资是否是扣除个人所得税后的工资,但是《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是按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应得工资通常指税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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