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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抚养权才会被允许离婚吗

张** 湖南-湘西 子女抚养咨询 2026.01.05 03:37:51 324人阅读

取得抚养权才会被允许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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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议离婚时,夫妻应就子女抚养权积极协商达成一致,之后再去办理离婚登记,这样可高效和平地解决离婚及子女抚养问题。
(二)若无法协商一致,可选择诉讼离婚。向法院提起诉讼时,要准备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证明、家暴记录等。
(三)在诉讼过程中,双方都要围绕子女最佳利益原则,提供自身更适合抚养子女的证据,如经济状况、居住环境、教育资源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026-01-05 09:00: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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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是否取得抚养权不影响离婚合法性,离婚准许与否取决于夫妻感情状态及法定离婚条件。
法律解析:依据民法典,离婚和子女抚养权归属是两个独立的法律问题。离婚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法定条件,子女抚养权归属以子女最佳利益为裁判原则,取得抚养权并非离婚的前置要件。协议离婚时,夫妻能就子女抚养权协商一致后办理离婚登记;协商不成可诉讼离婚,法院会同时处理离婚和子女抚养权问题。法院判决离婚的核心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即便双方对抚养权有争议,只要符合离婚法定条件,法院会判决离婚并确定抚养权归属。如果在离婚及子女抚养权方面有任何法律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6-01-05 07:11: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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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和子女抚养权归属是相互独立的法律问题,离婚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法定条件,子女抚养权归属以子女最佳利益为裁判原则,取得抚养权并非离婚的前置要件。
2.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能就子女抚养权协商一致后办理离婚登记;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离婚,法院会同时处理离婚及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
3.法院判决离婚的核心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即便双方对抚养权有争议,只要符合离婚法定条件,法院应判决离婚并依法确定抚养权归属。
4.解决措施和建议:夫妻在处理离婚和子女抚养权问题时,应优先尝试协商解决,以平和理性的方式达成一致。若协商无果选择诉讼离婚,要积极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状况的证据,同时从子女最佳利益出发,提供自身抚养优势等相关证据,以保障自身权益和子女的健康成长。

2026-01-05 06:13: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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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和子女抚养权归属是两个独立的法律问题。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子女抚养权归属的裁判原则是子女的最佳利益,取得抚养权不是离婚的前提条件。
2.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能就子女抚养权协商好,然后办理离婚登记。要是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离婚,法院审理时会同时处理离婚和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
3.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没有效果。就算双方对抚养权有争议,只要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法院还是要判决离婚,并依法确定抚养权归属。
4.能否取得抚养权不影响离婚的合法性,离不离婚取决于夫妻感情状况和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

2026-01-05 05:07: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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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离婚和子女抚养权归属是相互独立的法律问题。离婚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法定条件,子女抚养权归属则以子女最佳利益为裁判原则,取得抚养权不是离婚的前置条件。
(2)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夫妻双方能就子女抚养权协商一致,然后办理离婚登记;若协商不一致,可通过诉讼离婚,法院会同时处理离婚和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
(3)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在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即使双方对抚养权有争议,只要符合离婚法定条件,法院就会判决离婚,并确定抚养权归属。所以,是否取得抚养权不影响离婚的合法性,离婚准许与否取决于夫妻感情状态和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

提醒:
协议离婚时要确保抚养权协商内容合法有效;诉讼离婚中要积极提供夫妻感情状况及子女抚养情况的证据。不同案情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1-05 04:15:53 回复

《婚姻法》第37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给付子女抚养费既要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又要考虑父母的实际负担能力。当一方确实无力按照判决或者协议给付抚养费时,可以请求减免。抚养费案件的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事人再行起诉要求减免费用的,人民法院作为新案件处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方可以请求减免抚养费;(1)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照协议或者判决给付抚养费,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大部分子女生活费用的,经给付一方请求,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2)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监劳动改造,无力给付抚养费的,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3)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适当减少或者免除。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不是继父或者继母的法定义务,如果继父或者继母不愿意负担,生父或者生母还应当继续承担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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