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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女儿出嫁后,若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其在原村的土地承包权益受法律保护,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有权参与原村的土地分配。土地承包以户为单位,妇女结婚后在新居住地未获得承包地的,不影响其在原居住地的土地权益。
(2)女儿出嫁后,若在新居住地已取得承包地,根据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原村发包方可以收回其原承包地,此时通常无法再参与原村的土地分配。
提醒:
若土地权益受到侵害,应保留承包合同、土地确权证明等相关材料,及时向当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咨询专业人士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03 21:33: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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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儿出嫁后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有权保留原村的土地权益。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女儿可以继续参与原村的土地分配。这是因为土地承包以户为单位,妇女结婚后在新居住地未获得新承包地时,原居住地的土地权益不受影响。
(二)女儿出嫁后在新居住地已取得承包地的,原村发包方可以收回其原承包地,女儿通常不能再参与原村的土地分配。这遵循农村土地承包中“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防止土地资源被重复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2026-01-03 20:39: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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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出嫁后若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土地,其原户籍所在村的土地权益受法律保障,原村土地发包方不得收回她的原有承包地,她仍有权参与原村土地分配。这是因为土地承包以家庭为单位,女性结婚后在新地方未获得承包地时,原居住地的土地权益不会因此丧失。
若女儿出嫁后在新居住地已取得承包土地,依据土地承包中“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原村发包方可以收回她的原有承包地,此时她通常无法再参与原村的土地分配。
2026-01-03 19:23: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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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女儿出嫁后能否分到土地需分情况判断,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则原村土地权益受保护,已取得则通常不能参与原村土地分配。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以户为单位取得,出嫁女儿的土地权益需分两种情况判断。1.若出嫁后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原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其有权继续享有原村的土地权益,参与原村土地分配。2.若出嫁后在新居住地已取得承包地,基于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原村发包方可以收回其原承包地,此时其通常不能再参与原村土地分配。如果在土地权益确认或纠纷处理方面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明确自身权益并妥善处理相关问题。
2026-01-03 18:41: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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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出嫁后是否有权分到土地需分情况判断,关键在于其在新居住地是否取得承包地,不同情形下土地权益保护结果不同。
1.若出嫁后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原村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其有权参与原村土地分配。土地承包以户为单位,妇女结婚后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原居住地的土地权益受法律保护,发包方不能以出嫁为由收回其原承包地,该女儿仍可享受原村土地分配相关权益。
2.若出嫁后在新居住地已取得承包地,原村发包方可以收回其原承包地,此时通常不能再参与原村土地分配。基于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土地承包原则,妇女在新居住地获得承包地后,原居住地的承包地已不符合保留条件,发包方有权收回,该女儿不再享有原村土地分配的权益。
2026-01-03 16:47:1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