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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原告提起撤销权诉讼需出示证明与被告存在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对应撤销事由、撤销权行使未超法定除斥期间的证据,以及其他与案件相关的辅助证据。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撤销权诉讼中,证据至关重要。证明与被告存在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证据,像合同协议书面文件,能明确双方法律关系基础。对应撤销事由的证据因不同情形而异,重大误解需提供证明错误认识的材料,欺诈需提供被告故意虚构或隐瞒的证据,胁迫需提供要挟证据,显失公平需提供权利义务失衡及被告利用原告不利状态的证据。证明撤销权行使未超过法定除斥期间的证据可确保权利合法行使。其他辅助证据如身份证明等程序性材料也需按要求提交。若在撤销权诉讼证据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03 08:42: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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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告提起撤销权诉讼时,需准备多方面证据以支持诉求。主要证据包括证明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对应撤销事由、撤销权行使未超法定除斥期间的证据,以及其他相关辅助证据。
2.解决措施与建议如下:
-对于证明与被告存在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证据,应妥善保存合同协议等书面文件,确保其完整有效。
-针对不同撤销事由收集证据时,基于重大误解要及时保留沟通记录、鉴定意见等;基于欺诈需留意保存录音录像、书面欺诈材料;基于胁迫要保留胁迫短信、报警记录、证人证言;基于显失公平则收集经济状况对比材料、市场行情证明等。
-为证明撤销权行使未超过法定除斥期间,要留存行使权利的时间凭证。
-对于其他辅助证据如身份证明等程序性材料,严格按照法院要求及时准确提交。
2026-01-03 08:06: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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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若提起撤销权诉讼,需提供以下证据:
第一,证明与被告存在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证据。比如合同协议等书面文件,以此来证明双方的法律关系。
第二,对应撤销事由的证据。如果是基于重大误解,要提供能证明自己对行为性质、标的物情况等存在错误认识的材料,像沟通记录、鉴定意见等。若是基于欺诈,需提供被告故意编造事实或隐瞒真相的证据,例如录音录像、书面欺诈材料等。基于胁迫的情况,要提供被告以损害原告权益相要挟的证据,如胁迫短信、报警记录、证人证言等。若基于显失公平,需提供行为成立时双方权利义务明显失衡,且被告利用原告危困状态或缺乏判断能力的证据,像经济状况对比材料、市场行情证明等。
第三,证明撤销权行使未超过法定除斥期间的证据,例如行使权利的时间凭证。
第四,其他与案件相关的辅助证据,如身份证明等程序性材料,要按照法院要求提交。
2026-01-03 06:33: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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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原告提起撤销权诉讼,需多方面举证。首先要有证明与被告存在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证据,像合同协议书面文件,这是确定双方法律关系基础的关键。
(2)对应不同撤销事由要提供相应证据。基于重大误解,需有证明自身错误认识的材料,如沟通记录、鉴定意见;基于欺诈,要有被告故意虚构或隐瞒的证据,如录音录像、书面欺诈材料;基于胁迫,要提供被告要挟的证据,如胁迫短信、报警记录、证人证言;基于显失公平,需有权利义务失衡及被告利用原告不利状态的证据,如经济状况对比材料、市场行情证明。
(3)还要证明撤销权行使未超法定除斥期间,提供行使权利的时间凭证等。
(4)最后要按法院要求提交辅助证据,如身份证明等程序性材料。
提醒:不同撤销事由的证据要求不同,收集证据时要确保其真实性和关联性,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案情。
2026-01-03 04:36: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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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仔细梳理与被告之间的往来,收集能证明存在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合同协议等书面文件。
(二)依据不同的撤销事由,针对性地收集证据。基于重大误解,收集沟通记录、鉴定意见;基于欺诈,收集录音录像、书面欺诈材料;基于胁迫,收集胁迫短信、报警记录、证人证言;基于显失公平,收集经济状况对比材料、市场行情证明。
(三)保留好能证明撤销权行使未超过法定除斥期间的时间凭证。
(四)按法院要求准备身份证明等程序性辅助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2026-01-03 02:42:0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