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商标信息。通过商标查询工具,查看自己的店铺名是否与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同时明确商品或服务类别是否一致或类似。
(二)调查企业名称影响力。了解是否使用了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字号或姓名,避免引人误认为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三)关注知名商品名称。留意市场上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确保自己的店铺名与之不相同或近似。
(四)规范主观行为。避免在明知或应知他人享有在先权利的情况下使用店铺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结论:判定店铺名侵权需从是否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是否侵犯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权等方面考量,同时要结合主观过错及具体案情综合判断。
法律解析:根据法律规定,当店铺名与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且用于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易造成公众混淆,就侵犯了注册商标专用权。若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字号或姓名,引人误认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若与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相同或近似致消费者混淆,构成对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权的侵犯。主观上明知或应知他人有在先权利仍使用店铺名,也是侵权认定的考量情节。综合判断时要考虑权利的在先性、显著性、影响力及混淆可能性等。若遇到店铺名侵权相关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判定店铺名侵权需综合多方面标准考量。主要有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构成不正当竞争、侵犯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权,同时要考虑主观过错因素。
1.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当店铺名和他人先注册的商标一样或相似,并且用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中,让相关公众容易混淆误认,就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2.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是店铺名使用了他人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名称字号或姓名,使消费者误以为和他人有特定联系,或者认为是他人的商品,这就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相关规定。
3.侵犯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权:若店铺名和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相同或近似,造成消费者混淆,便构成侵权。
4.主观过错因素:行为人如果明知或应当知道他人享有在先权利,还使用该店铺名,可作为侵权认定的考量情节。
解决措施和建议:
1.商家在确定店铺名前,进行全面的商标检索和市场调研,避免使用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的名称。
2.一旦发现可能存在侵权纠纷,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积极应对处理。
3.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
判定店铺名侵权,主要有以下标准:
1.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如果店铺名和别人之前注册的商标一样或相似,还用于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服务上,容易让消费者搞混,那就侵犯了注册商标专用权。
2.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是店铺名用了别人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名称字号或姓名,让消费者误以为和别人有特定关系,或者以为是别人的商品,这就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
3.侵犯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权。当店铺名和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相同或近似,造成消费者混淆,就构成了侵权。
另外,主观过错也得考虑。要是行为人明明知道或应该知道别人有在先权利,还使用这个店铺名,也能作为认定侵权的参考。判定时要结合具体情况,综合考虑权利的先后、显著性、影响力,以及混淆可能性等因素。
法律分析:
(1)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当店铺名和他人已注册的商标一样或相似,同时用于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服务类别,容易让消费者产生混淆,就侵犯了注册商标专用权。
(2)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是店铺名使用了他人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名称字号或姓名,使消费者误以为和他人有特定联系或是他人的商品,就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
(3)侵犯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权:若店铺名和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相同或近似,造成消费者混淆,也构成侵权。
(4)主观过错因素:行为人明知道或应当知道他人有在先权利,还使用该店铺名,可作为认定侵权的考量情节。具体判定要结合权利的在先性、显著性、影响力及混淆可能性等因素综合判断。
提醒:在使用店铺名前,要充分进行查询,避免侵犯他人权利。若遇到相关纠纷,因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专业解答如果侵犯商店名誉权的话,相当于侵犯了企业的名誉权是一样的。对于具体赔偿,需要根据商店的具体损失以及诽谤的具体的内容来进行判断。受害者代表可以和犯罪嫌疑人进行相关的协商。以此来进行具体的相关赔偿。
专业解答用别人的商标做店铺名肯定是构成侵权行为,被侵权方可以向侵权方要求赔偿,一般情况下,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向法院提出,并由法院对相关情况进行判决处理,造成经济损失的必须赔偿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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