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被控侵权技术方案的具体技术特征,清晰了解其技术构成。
(二)选取与被控侵权技术方案最接近的一项现有技术,作为对比基础。
(三)将被控侵权技术方案和该现有技术进行对比,判断是否相同或无实质性差异。若存在惯用手段直接置换、显而易见的改进等情况,可认定无实质性差异。
(四)现有技术抗辩对比只需考虑被控侵权技术方案和现有技术,不要求现有技术覆盖专利权利要求全部特征,只要被控侵权技术方案属于现有技术或与之无实质性差异即可。
(五)判断要基于技术方案整体,结合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认知水平客观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结论:认定现有技术抗辩需明确被控侵权技术方案特征,选取最接近现有技术对比,若二者相同或无实质性差异则抗辩成立,对比不要求现有技术覆盖专利权利要求全部特征。
法律解析:在知识产权相关法律中,现有技术抗辩是一项重要的规则。判断现有技术抗辩是否成立时,要按步骤操作。先明确被控侵权技术方案特征,再选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对比。若二者相同或区别是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无需创造性劳动就能想到的惯用手段置换、显而易见的改进等,现有技术抗辩就成立。这里对比对象是被控侵权技术方案和现有技术,不要求现有技术覆盖专利权利要求的全部技术特征,只需被控侵权技术方案属于现有技术或与之无实质性差异。判断要基于技术方案整体,结合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认知水平客观认定。如果在这方面遇到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1.认定现有技术抗辩需遵循特定方法并把握关键要点。认定现有技术抗辩,需先明确被控侵权技术方案的具体技术特征,再选取最接近的现有技术进行对比,若二者相同或无实质性差异,现有技术抗辩成立。判断应基于整体技术方案,结合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认知水平客观进行,且对比对象是被控侵权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不要求现有技术覆盖专利权利要求全部技术特征。
2.解决措施和建议:
-企业或当事人在进行现有技术抗辩时,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准确梳理被控侵权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
-委托专业知识产权机构或律师查找并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聘请技术专家辅助判断被控侵权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是否存在实质性差异。
认定现有技术抗辩可按如下方法操作:
一是明确被控侵权技术方案的具体技术特征。
二是挑选一项和被控侵权技术方案最为接近的现有技术。
三是把被控侵权技术方案和所选现有技术进行对比,看二者是否一样或者没有实质性区别。要是被控侵权技术方案和现有技术相同,或者二者的差别属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不用创造性劳动就能想到的惯用手段直接替换、显而易见的改进等情况,也就是构成无实质性差异,那么现有技术抗辩就成立。
要注意,现有技术抗辩的对比对象是被控侵权技术方案和现有技术,不要求现有技术涵盖专利权利要求的所有技术特征,只要被控侵权技术方案属于现有技术或者和现有技术无实质性差异就行。这种判断要基于技术方案整体,结合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的认知水平客观认定。
法律分析:
(1)认定现有技术抗辩,第一步要明确被控侵权技术方案的具体技术特征,这是后续对比的基础。
(2)接着选取与被控侵权技术方案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为对比提供参照。
(3)将两者进行对比,若被控侵权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相同,或者区别是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无需创造性劳动就能想到的惯用手段直接置换、显而易见的改进等无实质性差异的情形,现有技术抗辩成立。
(4)现有技术抗辩对比对象是被控侵权技术方案和现有技术,不要求现有技术覆盖专利权利要求全部技术特征,只需被控侵权技术方案属于现有技术或与之无实质性差异,且要基于整体并结合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认知水平客观认定。
提醒:在进行现有技术抗辩时,务必准确收集和确定现有技术,且对比过程要严谨客观,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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