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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胁迫方应尽快收集能证明胁迫情形存在的证据,如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以便在主张撤销合同时使用。
(二)若超过一年除斥期间,要寻找因胁迫方持续威胁等特殊情况导致知晓撤销事由时间较晚的证据,合理说明未及时行使撤销权的原因。
(三)准备好相关证据后,及时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撤销合同的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2026-01-01 06:09: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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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胁迫签订的合同,受胁迫方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
2.撤销权行使有时间限制,通常是自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这一年是除斥期间,不能像诉讼时效那样中止、中断或延长。
3.即便过了一年,若能证明签合同时有胁迫情形,且自知道撤销事由未超一年(如被持续威胁致知晓晚),仍可主张撤销,重点是要充分举证及说明未及时行使的原因。
2026-01-01 06:07: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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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受胁迫签订的合同,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一般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但有特殊情况能举证的仍可主张撤销。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受胁迫签订的合同,受胁迫方有撤销权。该撤销权行使期限通常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且此一年为除斥期间,不适用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不过,若有证据证明在签订合同时存在胁迫情形,并且能合理说明因特殊情况(如胁迫方持续威胁)导致知晓撤销事由的时间较晚,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未超过一年,受胁迫方依旧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主张撤销合同。可见,充分举证胁迫事实及合理说明未及时行使撤销权的原因是关键。若遇到此类受胁迫签订合同的情况,对自身权益有困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6-01-01 04:17: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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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胁迫签订的合同,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撤销,撤销权行使一般有一年除斥期间限制且不适用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规定,但特殊情况可突破该限制。
1.受胁迫签订的合同可撤销。法律赋予受胁迫方撤销权,旨在保障其真实意思表示和合法权益,避免因胁迫而订立不利合同。
2.撤销权行使有时间要求。通常情况下,当事人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这一规定是为了维护交易秩序稳定,促使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
3.特殊情况可主张撤销。即便超过一年,若能证明签订合同时存在胁迫情形,且有合理原因导致知晓撤销事由较晚,仍可主张撤销。
建议受胁迫方及时收集保存胁迫证据,一旦发现受胁迫签订合同,尽快咨询法律专业人士,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撤销权。
2026-01-01 03:47: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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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受胁迫签订的合同,受胁迫方拥有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的权利,这是法律保障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体现。
(2)撤销权的行使存在时间限制,通常是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此一年为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或延长规定。
(3)即便超过一年,若能证明签订合同时存在胁迫情形,且有证据表明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未超过一年,比如因胁迫方持续威胁等特殊情况使知晓时间较晚,仍可主张撤销合同。重点在于充分举证胁迫事实,并合理说明未及时行使撤销权的原因。
提醒:
受胁迫签订合同后,应尽早收集胁迫证据并及时行使撤销权。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分析。
2026-01-01 03:24:0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