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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辆机动车发生事故后,需先通过各自的交强险对对方损失进行赔付,赔付额度有明确限制:财产损失最高2000元,医疗相关费用最多1.8万元,涉及死亡或伤残的赔偿上限为18万元。
若损失金额超出交强险赔付范围,剩余部分按责任比例分担。通常主要责任方承担70%赔偿,次要责任方承担30%;双方各自的损失,均由对方按对应责任比例赔偿。
若一方投保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其应承担的赔偿金额可由保险公司在合同限额内支付;未投保商业险或超出限额的部分,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2025-12-31 05:15: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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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两辆机动车发生事故主次责时,先由各自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对方损失,超出交强险部分按主责70%、次责30%比例分担,有商业三者险的可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付对应责任部分,未投保或超限额部分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优先适用交强险。交强险是法定强制保险,需在财产损失2000元、医疗费用1.8万元、死亡伤残18万元的限额内,直接赔偿对方损失。超出交强险的部分,按事故责任比例分担,通常主责方承担70%,次责方承担30%,双方损失均按此比例互相赔偿。若一方投保商业三者险,其应承担的超出交强险部分的责任,可由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在合同限额内赔付;未投保商业三者险或超出保险限额的部分,则由责任人自行承担。如果遇到机动车主次责赔偿的具体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准确处理赔偿事宜,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31 04:24: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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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主次责任时,赔偿需遵循交强险先行赔付、超出部分按责任比例分担、商业三者险补充赔付的原则。
1.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优先赔偿对方损失。交强险针对财产损失、医疗费用、死亡伤残分别设置赔偿限额,其中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两辆机动车需各自使用自身交强险,对对方的相应损失在上述限额内进行赔偿。
2.超出交强险赔偿范围的部分,按责任比例分担损失。通常情况下,主责方承担70%的赔偿责任,次责方承担30%的赔偿责任。若双方均有损失,主责方的损失由次责方按责任比例赔偿,次责方的损失由主责方按责任比例赔偿。
3.商业三者险可补充赔付超出交强险且属于责任比例内的损失。若一方投保商业三者险,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可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赔付。未投保商业三者险或超出保险限额的部分,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2025-12-31 02:56: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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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两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且确定主次责任时,赔偿应先通过交强险进行。双方需各自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对方损失,其中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此部分赔偿无需考虑责任比例,只要在对应限额内即全额赔付对方的相关损失。
(2)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的部分,需按照双方约定或法定的责任比例分担。一般情况下,主责方承担70%的赔偿责任,次责方承担30%的责任。若双方均有损失,主责方的损失由次责方按责任比例赔偿,次责方的损失由主责方按责任比例赔偿。
(3)若一方投保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该方按责任比例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可由保险公司在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赔付。未投保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或赔偿金额超出商业险限额的部分,由该方责任人自行承担。
提醒:
发生主次责交通事故后,需注意交强险各项赔偿限额,超出部分按责任比例分担,建议车主投保足额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以降低自身赔偿风险,遇事故应及时保留证据并联系保险公司处理。
2025-12-31 01:24: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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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通过交强险赔偿对方损失。两辆机动车发生事故且分主次责时,双方需先各自使用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对方的损失。其中,交强险的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
(二)超出交强险部分按责任比例分担。若损失金额超过交强险各分项限额,超出部分一般按主责方70%、次责方30%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双方都有损失,主责方的损失由次责方按30%比例赔偿,次责方的损失由主责方按70%比例赔偿。
(三)商业三者险可赔付应承担的部分。若一方投保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其按责任比例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可由保险公司在商业险限额内赔付。未投保商业险或赔偿金额超出商业险限额的部分,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025-12-30 23:46: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