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北法律咨询 > 邯郸法律咨询 > 邯郸刑事处罚辩护法律咨询 > 超额收定金是否会面临处罚

超额收定金是否会面临处罚

王* 河北-邯郸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25.12.30 14:42:32 491人阅读

超额收定金是否会面临处罚

其他人都在看:
邯郸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邯郸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一)当事人在约定定金数额时,要注意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避免超额情况发生。
(二)给付方发现收受方超额收取定金后,应及时要求其返还超出部分。
(三)若因超额收定金产生纠纷,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可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让法院对超额部分作出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2025-12-30 20:57:01 回复
咨询我

1.超额收定金通常无行政处罚,不过会引发民事问题。定金数额由双方约定,但不能超主合同标的额20%,超出部分不算定金。
2.若收受方超额收定金,给付方有权要求返还超出部分。比如主合同标的额100万,定金最多20万,多收部分可要求退还。
3.若因此起纠纷,双方先协商,协商不成可民事诉讼,由法院判定超额部分处理方式,保障合法权益、平衡双方利益。

2025-12-30 20:09:18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超额收定金通常不面临行政处罚,却可能引发民事法律问题,超额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给付方有权要求返还。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出部分不具备定金效力。若收受方超额收取定金,给付方可以要求其返还超出部分。例如主合同标的额为100万,定金最多20万,若收受方收了30万,多收的10万给付方有权要求退还。若因超额收定金产生纠纷,双方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民事诉讼,由法院判定超额部分的处理,以此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平衡双方利益。如果遇到类似超额收定金的法律问题,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

2025-12-30 18:31:37 回复
咨询我

1.超额收定金通常无行政处罚,却易引发民事法律问题。依据规定,定金数额虽由当事人约定,但不能超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超出部分不具定金效力。
2.若收受方超额收定金,给付方有权要求返还超出部分。如主合同标的额100万,定金最多20万,若收受方收30万,多收的10万给付方有权索回。
3.当因超额收定金产生纠纷,双方可先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通过民事诉讼,由法院判定超额部分的处理方式,以此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平衡双方利益。

建议收受方严格按规定收取定金,避免超额;给付方若发现超额情况,及时与收受方沟通要求返还,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025-12-30 17:14:10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超额收定金虽通常不涉及行政处罚,却可能引发民事法律问题。法律规定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上限为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出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
(2)当收受方超额收取定金时,给付方有权利要求其返还超出部分。比如主合同标的额为一定金额,按比例算出定金上限,若实际收取超过该上限,超出部分可要求退还。
(3)若因超额收定金产生纠纷,双方可先尝试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则可通过民事诉讼途径,由法院判定超额部分的处理方式,以此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平衡双方利益。

提醒:
在约定定金时要明确数额并确保不超法定上限,若遇超额收定金纠纷建议及时咨询以确定维权方案。

2025-12-30 15:52:10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各地规定不一样。需要看当事人所在地计生政策的规定。  不管是哪一个地区违反计生政策相同的一点是,当事人都需要交纳社会抚养费名义罚款,罚款额度以本地政策规定为准。  其他的处罚,以广东省为例:违反广东省和国家计生政策,当事人会被开除,五年内不能再次被录取和聘用。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四十一条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乡镇集体企业对其超生职工应当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对超生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对超生人员,有关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五年内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乡镇集体企业不予招工、录(聘)用;五年内不得选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和评为先进;七年内不得享受公费医疗福利;七年以上十四年以下不得享受农村股份合作制分红及其他集体福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  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第四十二条 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十三条 拒绝、阻碍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各地规定不一样。需要看当事人所在地计生政策的规定。  不管是哪一个地区违反计生政策相同的一点是,当事人都需要交纳社会抚养费名义罚款,罚款额度以本地政策规定为准。  其他的处罚,以广东省为例:违反广东省和国家计生政策,当事人会被开除,五年内不能再次被录取和聘用。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四十一条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乡镇集体企业对其超生职工应当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对超生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对超生人员,有关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五年内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乡镇集体企业不予招工、录(聘)用;五年内不得选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和评为先进;七年内不得享受公费医疗福利;七年以上十四年以下不得享受农村股份合作制分红及其他集体福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  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第四十二条 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十三条 拒绝、阻碍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