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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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婚姻期间一方公开与他人同居,无过错方既可以通过民事途径主张离婚及损害赔偿,也可在符合条件时追究对方重婚罪的刑事责任。
法律解析:在民事层面,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公开与他人同居属于法定离婚情形,无过错方有权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时可请求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会遵循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在刑事层面,若该公开同居行为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符合重婚罪构成要件,无过错方可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过错方的刑事责任,构成重婚罪的,过错方将被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您遇到此类情况,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获取关于证据收集、诉讼流程等方面的具体指导,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公开与他人同居的,无过错方有权通过民事和刑事两种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主张损害赔偿。无过错方可以对方公开与他人同居为由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同时根据法律规定,有权主张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包括因对方行为导致的直接经济支出,精神损害则需结合行为的公开程度、对无过错方造成的精神伤害程度等因素确定赔偿金额。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获得倾斜性照顾。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会优先考虑无过错方的权益,适当增加无过错方的财产份额,以此体现对过错方行为的否定和对无过错方的保护。
追究重婚罪的刑事责任。若过错方与他人公开同居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符合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无过错方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过错方的刑事责任。经法院认定构成重婚罪的,过错方将被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分析:
(1)民事离婚诉讼与损害赔偿:婚姻期间一方公开与他人同居,无过错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该情形属于法院应当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之一。同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赔偿范围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两部分。
(2)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会遵循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无过错方在财产分配中可获得相对有利的份额。
(3)刑事自诉追究重婚罪:若公开同居行为符合重婚罪的构成要件,即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无过错方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过错方的刑事责任。构成重婚罪的,过错方将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
提醒:
主张损害赔偿或追究重婚罪需提供充分证据,如共同居住的证明、相关证人证言等;不同案情的处理细节存在差异,建议及时咨询专业人士获取针对性法律帮助。
(一)无过错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婚姻期间一方公开与他人同居的行为,会被法院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支持离婚请求。
(二)无过错方有权在离婚诉讼中请求损害赔偿。赔偿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比如为收集对方同居证据产生的合理费用,或者因对方行为造成的精神痛苦等。
(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无过错方可要求法院按照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院会适当多分财产给无过错方。
(四)若一方公开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无过错方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过错方的重婚罪责任。构成重婚罪的,过错方将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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