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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积极行使探视权,避免因长期不履行探视义务引发纠纷。
(二)若另一方发现对方长期故意不履行探视义务且情节严重,可通过向法院起诉保障自己探视权,也可在符合条件时申请变更抚养权。
(三)双方都应关注子女身心健康,不能因探视权问题给子女造成不良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2025-12-30 09:48: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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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法定探视权,不会因未看孩子就被认定放弃。
2.只要不存在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等法定中止情形,该方就依法享有探视权。
3.若一方长期故意不履行探视义务,另一方可以起诉保障探视权,甚至申请变更抚养权,但这不会让其探视权自动丧失。
4.不能仅以未看孩子时长判定放弃探视权,这不符合法律规定。
2025-12-30 09:24: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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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权利,不会因未看孩子时长而被认定放弃,未出现法定中止情形,该方就依法享有探视权。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探视权是法定权利,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只要不存在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等法定中止情形,就始终享有探视权。即便一方长期、持续、故意不履行探视义务,情节严重时,另一方虽可起诉保障自身探视权,甚至申请变更抚养权,但这并不代表其探视权自动丧失,而是借助法律途径保障权利实现。所以,单纯以未看孩子的时长判定放弃探视权不符合法律规定。若在探视权方面遇到问题或有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30 07:51: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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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权利,不会因未看孩子时长而被认定放弃。只要不存在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等法定中止情形,该方就依法享有探视权。
若一方长期、持续、故意不履行探视义务且情节严重,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保障自身探视权,甚至申请变更抚养权。但这并不代表其探视权自动丧失,而是借助法律途径实现和保障权利。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应主动行使探视权,关注孩子成长。
2.另一方发现对方不履行探视义务且情节严重时,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3.双方应以孩子利益为出发点,理性处理探视权相关问题。
2025-12-30 07:16: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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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权利,该权利不会因未探视孩子的时长而被认定为放弃。只要不存在法定中止情形,如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这一权利就受法律保护。
(2)若一方长期、持续且故意不履行探视义务,情节严重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以此保障自身探视权,在特定情况下还能申请变更抚养权。
(3)即便出现上述情况,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的探视权也并非自动丧失,而是可通过法律途径保障权利实现。
提醒:
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应积极行使探视权,若出现争议,双方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2-30 06:44:5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