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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仅有工资,财产执行方式是什么

黄** 山西-吕梁 债务债权咨询 2025.12.29 14:56:33 349人阅读

债务人仅有工资,财产执行方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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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债务人只有工资可执行,法院会采取扣留、提取方式。债权人先拿到生效法律文书,再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会通知债务人单位从工资里按月扣钱偿债。
2.执行时,法院会预留债务人及其家属的生活必要费用,确保基本生活。
3.若债务人有异议,可书面提出。法院审查后裁定,异议成立就撤销或改正执行,不成立则驳回。

2025-12-29 19:48: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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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债务人仅有工资可供执行时,债权人取得生效法律文书后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扣留、提取其工资偿债,同时会保留其及所扶养家属生活必需费用,债务人有异议可书面提出。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债权人要实现债权,需先获得生效法律文书,像判决书、调解书等,之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会通知债务人单位协助,从其工资中按月扣留部分金额偿债。不过,法院会保障债务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基本生活,保留生活必需费用。若债务人对执行有异议,可书面提出,法院会审查并作出裁定,异议成立则撤销或改正执行行为,不成立则驳回。若你在债务执行方面遇到类似问题,或对相关法律规定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5-12-29 18:34: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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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债务人仅有工资可供执行时,法院可通过扣留、提取工资的方式保障债权人权益,但要保障债务人基本生活。

债权人需先获取生效法律文书,然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会向债务人单位发协助执行通知书,按月从工资中扣留一定金额偿债。

执行过程中,法院会保留债务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必需费用。若债务人有异议,可书面提出,法院审查后裁定。若异议成立,会撤销或改正执行行为;不成立则驳回。

建议债权人及时通过法律途径取得生效文书并申请执行。债务人若对执行有异议,应及时书面提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法院应严格审查,确保执行合法合理。

2025-12-29 18:04: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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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债权人要通过法院执行债务人工资,首先需获得生效法律文书,这是启动强制执行程序的前提,像判决书、调解书等都能作为依据。
(2)拿到生效法律文书后,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会向债务人单位发协助执行通知书,让单位按月从债务人工资里扣留部分金额偿债。
(3)法院执行时会保障债务人及其扶养家属的基本生活,会保留其生活必需费用。
(4)若债务人对执行有异议,可书面提出,法院会审查并作出裁定,根据异议是否成立决定撤销、改正执行行为或驳回异议。

提醒:
债权人申请执行要按法定程序进行,债务人若对执行有异议应及时书面提出,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2-29 16:37: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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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权人方面,应先通过合法途径获取生效法律文书,如判决书、调解书等,之后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启动对债务人工资的执行程序。
(二)法院方面,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要及时向债务人所在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明确扣留金额等事项。同时严格按照规定,保留债务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三)债务人方面,若对执行有异议,要及时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表达自己的合理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2025-12-29 15:23:48 回复

可以。依据为最高院发布的《关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其民事诉讼地位如何确定的复函》及《北京市高级人民关于企业下落不明、歇业、撤销、被吊销营业执照、注销后诉讼主体及民事责任承担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关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其民事诉讼地位如何确定的复函(法经[2020]24号)高级人民:你院“关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其民事诉讼地位如何确定的请示”收悉。答复如下: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国家工商行政法规对违法的企业法人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因此,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被注销登记前,该企业法人仍应视为存续,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如果该企业法人组成人员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参加诉讼,债权人以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的开办单位为被告的,人民也应予以准许。该开办单位对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如果不存在投资不足或者转移资产逃避债务情形的,仅应作为企业清算人参加诉讼,承担清算责任。你院请示中涉及的问题,可以参照上述精神处理。《北京市高级人民关于企业下落不明、歇业、撤销、被吊销营业执照、注销后诉讼主体及民事责任承担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规定: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的诉讼问题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无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和清算主体为共同被告。债权人仅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为被告的,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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