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南法律咨询 > 株洲法律咨询 > 株洲债务债权法律咨询 > 执行过程中债权人是否可转让部分债权

执行过程中债权人是否可转让部分债权

徐** 湖南-株洲 债务债权咨询 2025.12.29 05:42:01 404人阅读

执行过程中债权人是否可转让部分债权

其他人都在看:
株洲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株洲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债权转让是债权人的法定权利,在执行过程中,债权人同样可转让部分债权,不过存在根据债权性质、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特殊情况。
(2)债权人转让部分债权时,通知债务人是必要程序,若未通知,转让对债务人不产生效力。
(3)债权部分转让后,受让人会加入原债权债务关系,与原债权人按份额享有债权。
(4)在执行程序中,原债权人和受让人可向执行法院申请变更、追加执行当事人,法院审查后会作出裁定,以此保障受让人权益,让其能通过执行程序实现受让债权。

提醒:
债权人转让部分债权时务必及时通知债务人。不同案件情况有别,若遇复杂问题,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2-29 09:57:02 回复
咨询我

(一)执行过程中债权人转让部分债权时,要确认该债权不存在根据性质、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情形。
(二)转让部分债权后,债权人应及时通知债务人,确保转让对债务人产生效力。
(三)原债权人与受让人在债权部分转让后,可向执行法院申请变更、追加执行当事人,等待法院审查并作出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2025-12-29 08:46:00 回复
咨询我

1.执行中债权人有权转让部分债权,不过按债权性质、约定或法律规定不能转让的除外。转让时要通知债务人,没通知对债务人不生效。

2.债权部分转让后,受让人加入原债权债务关系,和原债权人按份额享有债权。

3.在执行程序中,原债权人与受让人可向法院申请变更、追加执行当事人,法院审查后裁定,保障受让人权益实现受让债权。

2025-12-29 07:59:23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执行过程中债权人可转让部分债权,转让时需通知债务人,受让人加入原债权债务关系,可与原债权人申请变更、追加执行当事人。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债权转让是债权人的权利,只要不属于根据债权性质、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情况,债权就可依法转让,执行阶段的债权也不例外。当债权人转让部分债权时,通知债务人是必要的程序,否则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部分转让后,受让人会加入到原债权债务关系中,和原债权人按各自份额享有债权。在执行程序中,原债权人和受让人可向执行法院申请变更、追加执行当事人,法院审查后会作出相应裁定,以此保障受让人合法权益,使其能通过执行程序实现受让的债权。如果在债权转让及执行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2-29 06:38:35 回复
咨询我

1.执行过程中债权人有权转让部分债权,只要该债权并非依性质、约定或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执行阶段的债权转让同样受法律认可。债权人转让部分债权时需通知债务人,否则转让对债务人不生效。
2.债权部分转让后,受让人加入原债权债务关系,与原债权人按份额享有债权。在执行程序中,原债权人与受让人可向执行法院申请变更、追加执行当事人,法院审查后会作出裁定,保障受让人合法权益,使其实现受让债权。
3.建议债权人转让债权时及时通知债务人,确保转让效力。原债权人和受让人申请变更、追加执行当事人时,应准备好相关材料,积极配合法院审查工作,顺利实现债权。

2025-12-29 05:44:20 回复

一、应当有效通知被执行人该债权已转让。《合同法》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债权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通知义务。二、必须明确申请执行主体的变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申请执行人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依法转让给第三人,且书面认可第三人取得该债权,该第三人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二十七条执行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发生变更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将姓名或名称变更后的主体作为执行当事人,并在法律文书中注明变更前的姓名或名称。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变更、追加执行当事人,应当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除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外,执行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查并公开听证。经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变更、追加;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执行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裁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综上,执行程序中的债权转让应当依法向执行法院申请变更执行申请人并通知被执行人。通过上面关于生效判决执行过程部分债权转让可以吗问题的解答,相信你有了一定的了解,希望能帮到你!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债权转让后受让人能否直接申请执行

    专业解答关于债权转让后的执行为题,我们能够得知受让人可直接提出执行请求。此时若债权于执行程序启动之前转移完毕,则债权接手方有权直接提交执行申请,无需先行变更原执行主体。原因在于其申请已获法院正式立案受理,是通过发布送达受理通知书的形式进行,这意味着债权受让人已升级为申请执行人身份,因此无需执行法院另行发布变更主体的裁定并同步下发执行通知书,只需要直接下达执行命令即可。

    2024.10.17 1394阅读
  • 执行过程中的债权转让程序有哪些

    专业解答债权人与受让方得签订债权转让协议,还得签个字。之后,债权人得通知债务人,得让债务人知道这事儿。债权人把协议和通知提交到执行法院,法院会仔细审查,看看合不合法。要是合法,法院就会把执行主体变更为新的受让人。

    2024.10.11 1625阅读
  • 债权转让后申请执行的主体要件有哪些

    专业解答债权转让要合法,不能违法违规。受让方得认真查债权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双方得依法办事,告诉债务人债权转让的事,还要保证受让方能拿出充分证据,比如转让协议,来证明是合法取得债权的。

    2024.10.06 1414阅读
  • 债权转让产生的外部效力具体有哪些

    专业解答债权让与后,原合同关系终止,让与人无权追偿,债务人也不再向原债权人履行。部分转让按比例执行,各自享有债权履行义务。连带债权转让则适用连带债务原则。新债权人成为债务追讨者,但债务人的抗辩权对新债权人有效,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2024.09.04 1110阅读
  • 债权转让后受让人能否直接申请执行

    专业解答债权转让后,受让人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无需先申请变更执行主体。债权人还可依据借据或欠条申请支付令,并在起诉前后申请财产保全。若债务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可能构成犯罪,面临刑事处罚。

    2024.05.14 2556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