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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女儿对父母的三套安置房是否有份需分情况判断。
法律解析:安置房是父母个人财产时,父母在世期间对房屋享有完全处分权,女儿不当然享有份额。父母去世后,若未订立遗嘱,女儿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房屋份额;若订立遗嘱,则按遗嘱内容确定女儿是否获得份额。若女儿是安置房分配时的被安置人口,基于其被安置权益,对安置房享有相应份额。若你遇到类似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结合具体情况分析房屋份额归属及相关权益。
2025-12-28 20:30: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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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对父母的三套安置房是否有份额需分情况判断,不能直接认定其当然享有。
1.若安置房为父母的个人财产,父母在世时对房屋享有完全处分权,女儿无自然份额。
2.父母去世后未留遗嘱的,女儿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与其他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安置房,拥有相应份额。
3.父母去世前留有遗嘱的,需按照遗嘱内容确定女儿是否能获得安置房份额。
4.若安置房分配时女儿属于被安置人口,基于其安置权益,对安置房会有相应份额。
2025-12-28 19:51: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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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若安置房属于父母的个人财产,且父母在世时,父母对房屋享有完全处分权,女儿不当然享有房屋份额。
(2)若父母去世且未留下遗嘱,女儿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与其他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父母的安置房,享有相应继承份额。
(3)若父母去世前留下遗嘱,应按照遗嘱内容确定女儿是否能获得安置房份额。
(4)若在安置房分配过程中,女儿属于被安置人口,基于其自身的安置权益,对该安置房享有相应份额。
提醒:
涉及安置房份额问题时,需先明确自身是否为被安置人口或父母是否留有遗嘱,不同情形对应不同结果,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具体情况以维护自身权益。
2025-12-28 18:38: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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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置房属于父母个人财产且父母在世时,父母对房屋拥有完全处分权,女儿不当然享有份额。
(二)父母去世后未留下遗嘱的,女儿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三套安置房,享有相应份额。
(三)父母去世后留下遗嘱的,需按照遗嘱内容确定女儿是否能获得安置房份额。
(四)若安置房分配时女儿是被安置人口,基于其安置权益,女儿对安置房享有相应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025-12-28 17:15: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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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在世时,若三套安置房属于他们的个人财产,他们对房屋拥有完全的处理权利,女儿不会自动获得份额。
父母去世后,若未留下遗嘱,女儿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会和其他继承人共同继承这些房屋,从而拥有相应份额。
若父母留下遗嘱,女儿是否能得到房屋份额,需按照遗嘱内容确定。
另外,若在分配安置房时女儿属于被安置人口,基于她自身的安置权益,对这些安置房会有对应的份额。
2025-12-28 15:27:4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