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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办理离婚后还可以争取财产吗

王** 安徽-芜湖 财产分割咨询 2025.12.28 07:22:01 430人阅读

自愿办理离婚后还可以争取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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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愿离婚后,若发现对方在离婚时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想侵占财产,可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财产。

2.若离婚协议里财产分割条款存在欺诈、胁迫情况,受欺方应在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请求法院撤销协议并重新分割。

3.维权要及时收集证据,在法定时效内主张权利,保障自身财产权益。

2025-12-28 14:27: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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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自愿办理离婚后在特定情形下可争取重新分割财产,包括对方有隐藏等侵害财产行为以及财产分割条款存在欺诈、胁迫情形。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另一方发现后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另外,要是离婚协议里财产分割条款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受欺诈、胁迫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该协议并重新分割财产。在这些情况下,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并在法定时效内主张权利至关重要,这能帮助当事人维护自身合法财产权益。若遇到类似财产分割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5-12-28 12:42: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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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离婚后在特定情况下能争取财产。离婚时一方若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另一方发现后可起诉请求再次分割财产。若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条款存在欺诈、胁迫情形,受欺诈、胁迫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可请求法院撤销协议并重新分割。

为维护自身合法财产权益,可采取以下措施:
1.留意对方财产动向,发现隐藏、转移等行为及时收集证据,如财产交易记录、资金流向等。
2.若认为财产分割协议存在欺诈、胁迫,尽快收集能证明欺诈、胁迫事实的证据。
3.严格在法定时效内主张权利,避免因超时效无法获得法院支持。

2025-12-28 11:24: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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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离婚后,若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另一方发现后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是法律赋予被侵害方的救济途径,保障其财产权益。
(2)当离婚协议里财产分割条款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时,受欺诈、胁迫的一方有权在规定的一年时间内,也就是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请求法院撤销该财产分割协议,进而重新分割财产。这体现了法律对公平公正的维护。

提醒:
遇到上述情况要及时收集证据,并在法定时效内主张权利,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2-28 10:10: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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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发现对方在离婚时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财产,应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财产。同时,留意收集对方实施上述行为的证据,比如银行转账记录、财产交易凭证等。

(二)若认为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存在欺诈、胁迫情形,受欺诈、胁迫方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协议并重新分割财产。期间要收集能证明存在欺诈、胁迫的证据,像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025-12-28 09:07:28 回复

作为女方,以下情形争取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从而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第二、十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因此,如果孩子已经十周岁或者更大一些,要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必须得到孩子的认同,让孩子更愿意跟母亲一起生活。当然让孩子作这样非此即彼的选择未免有些残酷的。第三、对于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孩子,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优先考虑的情形如下:1.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4.在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如,有家庭暴力、有证据证明的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6.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8.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离婚与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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