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上海法律咨询 > 徐汇区法律咨询 > 徐汇区财产分割法律咨询 > 重组家庭若没有共同孩子,财产如何分

重组家庭若没有共同孩子,财产如何分

朱** 上海-徐汇区 财产分割咨询 2025.12.28 01:40:28 496人阅读

重组家庭若没有共同孩子,财产如何分

其他人都在看:
徐汇区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徐汇区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重组家庭无共同子女,财产分割分情况处理。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法院会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判决。

2.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像婚前财产,仍归个人。

3.一方去世,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继承,配偶、父母、与前配偶所生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均等分配,特殊困难且缺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会被照顾。

2025-12-28 07:09:00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重组家庭无共同子女,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协议优先,协议不成法院按原则判决,个人财产归个人;一方去世时,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继承,配偶、父母、各自与前配偶所生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可适当照顾。
法律解析:
在法律上,《民法典》对财产分割和继承有明确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尊重双方意愿,先由双方协议,这体现了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尊重。若协议不成,法院会综合考虑财产情况,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以保障公平合理。而个人财产因其属性,不参与分割,仍归个人。在继承方面,遗嘱继承优先体现了对被继承人意愿的尊重。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平等享有继承权,但考虑到实际情况,对生活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给予照顾,体现了法律的人文关怀。如果您在重组家庭财产分割或继承方面遇到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5-12-28 05:09:26 回复
咨询我

1.重组家庭无共同子女时财产分割需区分不同情形。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协议优先,双方先自行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像婚前财产等,仍归个人所有。
2.一方去世时,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配偶、父母、各自与前配偶所生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通常均等分配遗产,不过对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时应给予照顾。
3.建议重组家庭在婚前进行财产公证,明确各自财产范围。夫妻双方可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对财产归属和分割提前约定。遇到财产分割纠纷,可咨询专业律师,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2025-12-28 04:17:28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离婚财产分割方面,重组家庭无共同子女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遵循协议优先,双方可自行协商处理。若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依据财产实际状况,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2)个人财产部分,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像婚前财产等,依旧归该方个人所有,不参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
(3)继承问题上,若一方去世,有遗嘱就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配偶、父母以及各自与前配偶所生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通常均等分配遗产。不过,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会给予照顾。

提醒:
重组家庭财产分割和继承情况复杂,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2-28 03:10:43 回复
咨询我

(一)离婚财产分割:先由双方协商财产分割方案,达成一致协议后按协议处理。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依据财产实际状况,倾向于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进行判决。

(二)个人财产认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等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仍归该方所有。

(三)一方去世财产继承:若有遗嘱,按照遗嘱内容分配遗产。若无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配偶、父母以及各自与前配偶所生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若有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025-12-28 03:07:57 回复

据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规定,计划生育法有规定,再婚夫妻要少于两个孩子才可以再生。第十五条夫妻双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一)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有残疾或者第一胎子女系双胞胎、多胞胎均有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四)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五)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六)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七)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八)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是女孩的。(九)双方均系归国华侨或者在内地定居的港澳台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以上就是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的相关规定,按照前款规定对再生育一胎子女的申请作出的批准,应当报上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如果还不清楚,可以到相关部门咨询清楚。如果符合上面的条例,但是如果有以下情况,将不能安排生育了。也就是说没有生二胎的资格了。第二十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再生育条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安排生育,再生育的按超生处理:(一)夫妻双方均属农村居民,只生育一个子女是女孩,但一方是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录用的人员(二)城镇居民(非农业人口,下同)生育子女后,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将户籍迁移登记为农村居民的(三)经批准再生育,怀孕后无紧急情况未经县级或者不设区的市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擅自人工终止妊娠的(四)遗弃子女或者子女后要求再生育的(五)故意致婴儿死亡或者残疾,或者谎报婴儿性别、谎报婴儿死亡的(六)未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子女的(七)违反本条例再生育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