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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高空坠物致工人死亡的责任主体需结合具体场景综合认定,涉及侵权责任与工伤保险责任的交叉,需区分不同情形明确责任归属。
1.明确具体侵权人的情形
若能锁定高空坠物的直接来源或具体侵权人,由该主体承担全部侵权责任,赔偿因死亡产生的各项损失。
2.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的情形
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除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自身无加害可能的主体外,所有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需共同给予补偿。后续若找到实际侵权人,已支付补偿的主体可向其进行追偿。
3.工伤与第三人侵权竞合的情形
若工人死亡属于工伤范畴,用人单位需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支付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费用。若死亡由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人近亲属可同时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和人身损害赔偿,两项权利可并行主张。
4.工地管理存在过错的情形
若工地存在安全防护措施缺失、管理流程疏漏等过错,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需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补充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以保障工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得到全面覆盖。
2025-12-28 05:51: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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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若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由该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2)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主体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3)若事故属于工伤情形,用人单位应承担工伤保险责任,需支付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赔偿。
(4)若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人死亡,工人近亲属既可以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也可以向侵权第三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5)若工地存在安全管理疏漏等过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也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醒:
工人近亲属应及时固定现场证据以明确责任主体,涉及工伤的需及时申请工伤认定,案情复杂时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获取针对性帮助。
2025-12-28 04:01: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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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由该侵权人承担全部侵权责任,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损失。
(二)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主体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或相关责任方给予补偿。
(三)若属于工伤情形,用人单位需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支付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若存在第三人侵权,近亲属可同时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和人身损害赔偿。
(四)若工地存在安全管理疏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需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
1.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2.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3.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2025-12-28 03:06: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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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高空坠物致工人死亡时,若能确定直接责任人,由该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无法确定的,除自证无责者外,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者需给予补偿。
若事故属于工伤情形,用人单位需按工伤保险规定,支付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费用。
若事故由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人近亲属可同时申领工伤保险待遇,也可向侵权第三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工地存在安全管理疏漏的,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需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2025-12-28 02:08: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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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工地高空坠物致工人死亡的责任主体需根据具体情况认定,包括具体侵权人、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用人单位及存在过错的建设或施工单位等。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和工伤保险相关规定,工地高空坠物致工人死亡时,责任主体认定需分以下情况处理。一是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该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二是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三是若属于工伤情形,用人单位应承担工伤保险责任,需支付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赔偿。四是若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人近亲属既可以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也可以向侵权第三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五是若工地存在安全管理疏漏等过错,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也需承担相应责任。若遇到此类情况,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明确责任主体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28 00:12:3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