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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在合同“一女二嫁”即出卖人就同一标的物订立多重买卖合同且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处理原则明确。若有买受人先行受领交付,其请求确认所有权已转移,会得到法院支持。例如在一批货物的多重买卖中,先拿到货物的买受人对货物所有权的主张会被认可。
(2)若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法院会予以支持。比如都没拿到货物,但有一方先付了钱,就更有机会获得货物。
(3)若均未受领交付且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同样会得到法院支持。
(4)无法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买受人可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如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具体依合同约定和实际损失确定。
提醒:
签订合同时应明确违约责任,交易中注意留存付款、交付等相关凭证。若遇到合同“一女二嫁”情况复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2-27 16:12: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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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买受人
如果是先行受领交付的,可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若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可要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若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可请求出卖人履行相关合同义务。
(二)对于无法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买受人
可依据合同约定及实际损失情况,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如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25-12-27 15:08: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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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一女二嫁”会涉及多重法律责任。若出卖人就同一标的物签多份合同且都有效,买受人均要求履行时,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可请求确认所有权转移,法院会支持;均未交付,先付款的买受人请求交付标的物等,法院也支持;均未交付和付款,先成立合同的买受人请求交付,法院同样支持。
2.无法取得所有权的买受人能要求出卖人担责,像赔偿损失、付违约金等,具体责任按合同约定和实际损失定。
2025-12-27 13:12: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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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合同“一女二嫁”时,先受领交付的买受人可获所有权;均未交付,先付款的买受人可要求履行合同;均未交付付款,先成立合同的买受人可要求履行。无法取得所有权的买受人可要求出卖人担责。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出卖人就同一标的物订立多重有效买卖合同,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时,法院会按照一定顺序处理。先受领交付的买受人对标的物所有权的请求会获支持,这是基于实际交付的事实。若都未交付,先支付价款的买受人请求履行合同也会得到支持,体现了付款的先行性和对交易的积极推动。若既没交付也没付款,先成立的合同买受人可要求履行,保障了合同成立的先后顺序意义。而那些无法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买受人,可依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损失,要求出卖人承担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如果您在合同签订和履行中遇到类似“一女二嫁”的复杂情况,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2025-12-27 13:04: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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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合同“一女二嫁”情形下,出卖人若就同一标的物订立多重有效合同,法律会按不同情况确定支持哪方买受人。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转移会获法院支持;均未受领交付时,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请求履行合同义务会获支持;若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履行合同义务会获支持。
2.无法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买受人可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如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具体依合同约定和实际损失确定。
3.解决措施和建议:出卖人应遵守诚信原则,避免“一女二嫁”。买受人在签订合同后应尽快完成交付或支付价款等关键步骤,保障自身权益。同时,合同中应明确违约责任,以便在权益受损时能有效维权。
2025-12-27 12:40:3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