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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海东律师

从事法律工作二十余年,专注于刑事案件办理,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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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春成律师

林春成律师,北京律师协会会员,主要执业领域为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协行业发展与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委员。林春成律师先后担任北京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等法律顾问,担任山东某普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五分钟法学院”劳动法主讲人,服务某国企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北京某某技术有限公司,某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为客户提供详尽的日常咨询服务,处理公司日常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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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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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导致重伤一级应如何进行赔偿

孙* 四川-巴中 刑事赔偿咨询 2025.12.27 10:20:31 422人阅读

过失导致重伤一级应如何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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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过失导致他人重伤一级,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项目及金额需依法确定,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法律解析:根据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过失导致他人重伤一级属于过错侵权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若造成残疾,还应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计算方式方面,医疗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确定;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计算;护理费按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期限确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伤残等级,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双方可优先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受害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赔偿金额。如果您面临此类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明确具体赔偿金额及维权方式。

2025-12-27 11:51: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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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导致他人重伤一级,行为人需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涵盖多个法定项目,计算方式需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双方可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赔偿争议。

1.赔偿项目需依据实际损害结果确定。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若造成残疾,还应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2.各项赔偿金额的计算需遵循法定标准。医疗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受害人收入状况确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期限计算;残疾赔偿金则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伤残等级,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

3.赔偿事宜的解决可选择协商或诉讼途径。双方可优先就赔偿金额、支付方式等内容进行协商,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受害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相关规定作出判决。

2025-12-27 11:39: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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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过失导致他人重伤一级,属于过失侵权行为,行为人需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若造成残疾,还应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2)各项赔偿的计算需遵循法定标准。医疗费按治疗期间实际发生的费用确定,需凭医疗票据等有效凭证结算;误工费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计算,误工时间以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为准,收入状况结合受害人固定收入或近三年平均收入确定。

(3)护理费按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的参照误工费标准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伤残等级,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

(4)赔偿事宜可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双方可先就赔偿金额、支付方式等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受害人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判决具体赔偿金额。

提醒:
行为人应积极与受害人沟通协商赔偿事宜,避免因诉讼增加额外成本;受害人需留存医疗费用票据、误工证明等相关证据,以便主张合法权益。

2025-12-27 11:13: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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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赔偿项目范围。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若造成残疾,还应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和被扶养人生活费。

(二)遵循赔偿计算原则。医疗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确定。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计算。护理费按护理人员收入和护理期限确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伤残等级,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

(三)选择合理解决途径。双方可先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受害人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025-12-27 11:05: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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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造成他人重伤一级时,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基础赔偿项目包括实际发生的医疗费、误工减少的收入、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营养费。

若致受害人残疾,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和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劳动能力丧失程度,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收入标准计算。

双方可先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时,受害人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判决赔偿金额。

2025-12-27 10:32:10 回复

你好,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委托。  医患双方及卫生行政部门在委托鉴定时需提供:正式委托书;相关材料(医患双方共同委托时提供);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申请书复印件(卫生行政部门提供);交纳鉴定费的收据。  医鉴办收到委托后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如下:  一、受理  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等;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  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6个小时)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封存相关资料;  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组成鉴定组医鉴办根据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原则上至少为3人以上的单数,主要学科的专家不少于专家鉴定组成员的1/2。  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20天之前,通知双方当事人或其委托人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  双方当事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之前,要求专家回避的应说明理由。  三、组织鉴定  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1周内通知医、患、鉴定专家三方。出席鉴定的双方当事人每一方人数不得超过3人。任何一方当事人的无故缺席、自行退席或拒绝参加鉴定,不影响鉴定的进行。  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你好,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委托。  医患双方及卫生行政部门在委托鉴定时需提供:正式委托书;相关材料(医患双方共同委托时提供);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申请书复印件(卫生行政部门提供);交纳鉴定费的收据。  医鉴办收到委托后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如下:  一、受理  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等;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  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6个小时)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封存相关资料;  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组成鉴定组医鉴办根据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原则上至少为3人以上的单数,主要学科的专家不少于专家鉴定组成员的1/2。  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20天之前,通知双方当事人或其委托人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  双方当事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之前,要求专家回避的应说明理由。  三、组织鉴定  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1周内通知医、患、鉴定专家三方。出席鉴定的双方当事人每一方人数不得超过3人。任何一方当事人的无故缺席、自行退席或拒绝参加鉴定,不影响鉴定的进行。  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你好,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委托。  医患双方及卫生行政部门在委托鉴定时需提供:正式委托书;相关材料(医患双方共同委托时提供);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申请书复印件(卫生行政部门提供);交纳鉴定费的收据。  医鉴办收到委托后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如下:  一、受理  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等;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  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6个小时)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封存相关资料;  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组成鉴定组医鉴办根据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原则上至少为3人以上的单数,主要学科的专家不少于专家鉴定组成员的1/2。  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20天之前,通知双方当事人或其委托人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  双方当事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之前,要求专家回避的应说明理由。  三、组织鉴定  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1周内通知医、患、鉴定专家三方。出席鉴定的双方当事人每一方人数不得超过3人。任何一方当事人的无故缺席、自行退席或拒绝参加鉴定,不影响鉴定的进行。  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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