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黑龙江法律咨询 > 鹤岗法律咨询 > 鹤岗治安管理法律咨询 > 打架和解后对方不履行义务怎样处理

打架和解后对方不履行义务怎样处理

李** 黑龙江-鹤岗 治安管理咨询 2025.12.27 06:01:02 471人阅读

打架和解后对方不履行义务怎样处理

其他人都在看:
鹤岗律师 诉讼仲裁律师 鹤岗诉讼仲裁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一)确认和解协议是否生效,若生效对方不履行则构成违约。
(二)与对方沟通,要求其按协议履行义务。
(三)若沟通无效,凭借和解协议等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明确指出对方违反协议的具体内容,请求法院判决对方继续履行或承担违约责任,如赔偿损失。
(四)若法院判决胜诉,而对方依旧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查询、冻结、划拨对方财产等方式保障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5-12-27 10:12:00 回复
咨询我

1.确认和解协议是否生效,若生效对方不履行则属违约。
2.先尝试与对方沟通,要求其按协议履约。
3.若沟通没用,持和解协议等证据去法院起诉。起诉时明确指出对方违反协议之处,请求法院判对方继续履约或担责,像赔偿损失。
4.若胜诉对方还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让法院查冻划对方财产,保障自身权益。

2025-12-27 09:47:50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打架和解后对方不履行义务,可先确认协议是否生效,沟通要求履行,沟通无果可凭协议起诉,胜诉后对方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生效的和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对方不履行即构成违约。当遇到这种情况,首先应查看协议是否生效,若生效可先与对方沟通,这是解决问题较为平和的方式。若沟通无效,凭借和解协议等证据向法院起诉是合法途径。在诉讼中明确指出对方违反协议的内容,并请求法院判决对方继续履行或承担违约责任。法院会依法审理,若胜诉后对方仍不履行,可启动强制执行程序,通过查询、冻结、划拨对方财产等方式保障自身权益。若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遇到困难或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2-27 08:12:20 回复
咨询我

打架和解后对方不履行义务,可依据和解协议追究其违约责任。当和解协议生效后对方不履行,就构成违约。

可采取如下措施:
1.先与对方沟通,要求其按照协议履行义务。沟通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友好协商或许能促使对方履行。
2.若沟通无效,凭借和解协议等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里,要明确指出对方违反协议的具体内容,请求法院判决对方继续履行或承担违约责任,像赔偿损失。
3.若法院判决胜诉,而对方依旧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程序。法院会通过查询、冻结、划拨对方财产等方式,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27 07:43:07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打架和解后对方不履行义务,首先要确认和解协议是否生效。若协议生效,对方不履行就构成违约,这是追究其责任的前提。
(2)可以先尝试与对方沟通,要求其按照协议履行义务。这种方式较为温和,有可能和平解决问题。
(3)若沟通没有效果,可凭借和解协议等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中,要明确指出对方违反和解协议的具体内容,并请求法院判决对方继续履行义务或承担违约责任,如赔偿损失等。
(4)若法院判决胜诉,而对方依旧不履行,可通过强制执行程序,让法院强制对方履行,例如查询、冻结、划拨对方财产等,以此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提醒: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要注意保存好和解协议及相关沟通记录等证据。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解决方案。

2025-12-27 07:20:10 回复

(一)关于提示的形式一般来说,提示可采取宣读、讲解、声明、在书面材料别标出、以书面形式特别告示等方式,只要能引起相对人对该条款足够的注意即可。“传统的个别商议合同本身即证明了当事人对其内容的理解。但在事先印制好并代表了卖方愿望的标准合同场合却不能如是说。仅仅因为买方签署了标准合同,这并不必然意味着他已了解合同的全部条款并因而接受了它们。”为相对人在签署合同之前对免责或限制责任条款确实了解,合同是在其真正了解该条款内容的基础上签订,在“书面印出”的情况下,“合理”的提示必须是以引人注目的特殊字体、在显著位置标出,从而使对方“一眼就能注意到”,或者是另以口头或书面方式,特别提请对方阅读该。目前实践中较多存在在门券、车票、收据、取件单上印制格式免责或限制责任条款的情况,其条款一般印在背面,字体和其他条款相同,完全没有“引人注目”的效果;在正面也没有“引人注目”的、指示相对人阅读该条款的内容;而且提供人在交付时也往往不会告知相对人特别注意该条款。对该条款就应认为没有依法履行提示义务。(二)关于提示的时间提示必须在格式条款签署之前进行。对于之后才知道免责或限制责任条款存在的,相对人有权不对该条款负责。英国奥雷诉马尔伯乐旅馆有限公司案是这方面的经典案例:原告和其丈夫作为一般旅客住进了被告的旅馆。他们预付了一周的餐宿费,然后走进自己的房间,发现那里张贴着布告,其中有这样的条款:“若不将诸什物品交与女管理员加以安全保管,本店对于物品遗失或被盗窃概不负责。”由于旅店职员的疏忽,盗贼得以进入房间并盗走了他们的某些财物。上诉的判决认为,布告并不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因为原告在订立合同之前尚未见到该布告,因此被告应对失盗负责。我国实践中也较多存在在后才知悉格式免责或限制责任条款存在的情况,如购买了演唱会门票在入场时才发现免责或限制责任条款,对此应依法认定为未履行提示义务。至于那些在发生纠纷以后才出示的内部规定,更不能作为免除责任或限制责任的根据。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