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双方产生争执与
斗殴的情形下,对于率先发起攻击者的责任归属问题,需要综合各方面因素进行深入分析与研判。
通常来说,如果先行者的攻击行为构成了
寻衅滋事或者刻意伤害他人,那么他们便需要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谴责。
若是其攻击行为导致了受侵害方遭受了轻度
人身伤害,那么他们有可能会受到当地公安局的
治安处罚,比如被处以
拘役、罚款等等,同时也要承担起对
受害人所遭受的
经济损失(例如医药费、
护理费以及
误工费)的
民事赔偿责任。
然而,若是这些攻击行为致使受侵害方的身体伤害达到了
轻伤及其以上级别,那么攻击者将有可能被判定为故意
伤害罪,从而需要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且这种刑事责任并不意味着可以免去对受害人的民事赔偿义务。
反过来说,即便在斗殴过程中,攻击行为是由被动防御方发起并且其行动存在过度
防卫之嫌时,也需要对其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的来说,对于这类
纠纷中责任的判断,需要立足于双方
当事人的过失程度、实际造成的人身伤害后果等多个层面展开全方位的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