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两位老人各自订立自书遗嘱的继承纠纷时,当事人在起诉方式的选择及诉讼过程中可能存在一些错误操作,需要加以避免。 1. 盲目合并起诉导致程序错误:有些当事人认为将所有与遗嘱相关的纠纷都合并起诉能一次性解决问题,但若两份遗嘱涉及的遗产完全独立、继承人也不同,强行合并起诉可能因不符合法定合并审理条件而被法院驳回或要求拆分,不仅浪费时间精力,还可能延误诉讼进程。 2. 忽视管辖法院的统一性:若选择分开起诉,可能会出现向不同法院起诉的情况。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若两份遗嘱的主要遗产所在地或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不同,分开起诉可能导致案件由不同法院管辖,增加协调难度和诉讼成本,也可能出现裁判标准不一的风险。 为避免因错误操作影响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在决定起诉方式前,进一步向律师咨询,明确案件的管辖法院及合并或分开起诉的可行性
2026-01-08 14:05: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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