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聿山律师,联系电话/微信:18866250876,武汉大学法学学士,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擅长处理婚姻家事、继承类案件。一致秉承“高效、务实、诚信、专业”的办案理念向委托人提供最优质的律师服务!
案情简介:富豪老王只有一子王庆德,然极度不孝顺,在外漂泊十几年未曾回家,留有一子王一水,由老王自幼照顾。老王曾多次口头声明,要将自己的别墅以及所有的财产遗赠给孙子,不给儿子留一分钱。王一水也非常孝顺自己的爷爷,每周都回别墅和爷爷一同居住,照
孩子给他人造成损失,不直接抚养一方是否承担赔偿责任?答:原则上要承担赔偿责任。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父母也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案件中,孩子选择跟随生活的一方条件比另一方差很多,应如何处理?答: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而物质需求还可以通过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等方式予以解决。法律释义: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
为正确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统一法律适用,依法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本院结合审判实践起草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gt;婚姻家庭编的
婚内签订离婚协议书并约定大额赔偿,起诉离婚时是否有效?答:原则上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58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
债务人将财产无偿转让给妻子,债权人能行使撤销权吗?答:债权人有权撤销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部分的约定。离婚协议具有双重属性,协议中关于婚姻关系、子女抚养的约定具有人身属性,涉及财产和债权债务部分则具有财产属性。离婚协议中关于人身关系的部分不能适
丧偶儿媳扶养老人,可否要求分得遗产?答:可分得适当遗产或者应当分得相应遗产案情简介:老人育有三个儿子,在二儿子去世之后老人一直与二儿媳一同生活,老人去世之后,孙子诉至法院要求分割老人的遗产,而二儿媳认为自己作为丧偶儿媳与公公共同居住,尽到了
债务人去世,债务谁来还?答:原则上由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律师说法:债务人去世后,债务人的继承人并不当然负有清偿义务,若继承人放弃遗产继承或无遗产可继承,则对被继承人的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若债务人有遗产且被继承,则继承
没结婚彩礼能要回来吗答:原则上要酌情返还,应将双方实际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作为确定彩礼是否返还及返还比例的重要考量因素。彩礼,是一方当事人依据地方习俗,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给付另一方当事人及其亲属的财物。近年来,高价彩礼、“闪婚闪离”现象多有发生
遗赠扶养协议、遗嘱、法定继承的效力如何认定?在我国遗产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效力最高,遗嘱次之,法定继承再次。原因在于:遗赠扶养协议是双务有偿合同,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并获得受遗赠的权利,遗赠人享有被扶养的权利,同时负有向扶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