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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共同借款人离婚后债务如何解除

廖** 重庆-荣昌区 夫妻债务咨询 2025.12.26 16:33:27 398人阅读

房贷共同借款人婚后债务如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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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共同借款人离婚后,债务不能直接解除。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对房贷债务的划分仅约束夫妻双方,无法对抗债权人,银行仍可要求任意一方承担全部还款责任。

1.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中关于房贷债务承担的约定,仅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按约定或判决履行相应义务。但该约定不能改变原共同借款合同的效力,银行仍有权向任何一方主张全部还款责任。

2.若希望解除一方的还款责任,需征得贷款银行的书面同意。可向银行提交变更借款人的申请,银行会对变更后的借款人进行还款能力、信用状况等综合评估,符合银行要求的,银行可能同意变更借款人,从而解除原共同借款人的债务责任。

3.若银行未同意变更借款人,原共同借款人仍需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承担了超出自身约定份额的还款责任后,可依据离婚协议或法院生效判决,向另一方追偿相应款项。

2025-12-26 20:18: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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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房贷共同借款人离婚后,债务不能直接解除。若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对房贷债务承担有明确划分,双方应按约定或判决执行,但该约定或判决仅对夫妻双方有效,不能对抗债权人,银行仍有权要求任何一方承担全部还款责任。

(2)若想解除一方的还款责任,需经银行同意。可向银行申请变更借款人,银行会对变更后的借款人的还款能力等进行评估,若符合银行要求,银行可能同意变更,从而解除原共同借款人的债务责任。

(3)若银行不同意变更借款人,即便双方已离婚,原共同借款人仍需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承担还款责任后,可依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向另一方追偿。

提醒:离婚协议或判决对房贷债务的划分仅约束夫妻双方,若想免除共同还款责任需主动向银行申请变更借款人并经其同意,否则需继续承担连带还款义务,承担责任后及时追偿以维护自身权益。

2025-12-26 19:43: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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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时应通过协议或法院判决明确房贷债务的承担方式。双方需按约定或判决履行还款义务,但该约定或判决仅对夫妻双方有效,不能对抗银行,银行仍有权要求任何一方偿还全部房贷。

(二)若想解除共同还款责任,需向贷款银行申请变更借款人。银行会评估变更后借款人的还款能力等条件,符合要求的,银行会同意变更,原共同借款人的债务责任即可解除。

(三)若银行不同意变更,原共同借款人仍需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承担超出自身约定份额的还款后,可依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向另一方追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2025-12-26 18:10: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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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房贷的共同债务不会自动解除。即使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明确了双方各自的债务分担比例,这个约定仅对夫妻双方有效,无法对抗银行,银行仍可要求其中任何一方偿还全部贷款。

若想免除一方的还款责任,需获得贷款银行的同意。可以向银行申请变更借款人,银行会对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等进行评估,符合条件才会批准变更,从而解除原共同借款人的债务;若银行不同意,即便离婚,原共同借款人仍需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若一方偿还了超出自身应承担的部分,可依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向另一方追回多支付的金额。

2025-12-26 17:41: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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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房贷共同借款人离婚后无法直接解除债务,需按约定或判决承担,但约定不对抗银行,解除需银行同意,否则连带还款后可追偿。

法律解析:
离婚后,房贷共同借款人的债务不能自动解除。即使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对债务承担有明确划分,该约定仅在夫妻双方之间有效,不能对抗作为债权人的银行。根据法律规定,共同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银行有权要求任何一方偿还全部贷款。若想解除一方的还款责任,需向银行申请变更借款人,银行会对变更后的借款人的还款能力等进行评估,符合条件才可能同意变更。若银行不同意变更,原共同借款人仍需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承担全部或超出约定份额的还款责任后,可依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向另一方追偿。如果您在离婚后处理房贷共同债务时遇到困难,比如不清楚如何与银行协商变更借款人,或者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追偿,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2025-12-26 16:41:44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离婚协议对原夫妻双方之间有约束力,一般情况下不能对抗第三人。对夫妻间债务及其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应当如何处理,一直是比较突出且难以解决的问题。最高于2003年12月26日公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对以夫妻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应如何认定其性质;离婚协议或者人民生效的法律文书对夫妻财产分割及债权债务负担问题作出约定或判决,对债权人是否有影响;夫妻离婚后如何承担债务以及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都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该解释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情形的除外”。25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应当支持。”所以,离婚协议对原夫妻双方之间有约束力。由于处理婚姻关系不允许第三人参加,债权人往往对他们处理夫妻财产,特别是对外债务不知情或者不能表达自己意见,因此,夫妻之间离婚时财产的分割,只能对彼此内部有效不能向外对抗其他债权人,债权人仍然有权就原夫妻所负共同债务向原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任何一方要求偿还,如果离婚协议并不是故意逃避债务,夫或妻就共同债务对外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基于离婚协议向原配偶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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