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并非必然判离,是否判离取决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法律解析:
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司法实践中,第一次起诉离婚未获判决后时隔三年再次起诉的,若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以下情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较大。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二是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情形;三是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四是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若无法提供上述证据证明感情破裂,且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基于谨慎考虑,也可能不判决离婚。因此,第二次起诉离婚的关键在于收集并提交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如果您不清楚如何收集相关证据,或对离婚诉讼流程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针对性的法律帮助。
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并非必然判决离婚,判决是否离婚的唯一法定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1.即使是第二次起诉离婚,若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对方明确表示不同意离婚,法院基于谨慎处理婚姻案件的原则,仍可能作出不准予离婚的判决。这一情况在第一次起诉未判离后,双方虽时隔较长时间再次起诉,但缺乏有效证据支撑感情破裂时更为常见。
2.若存在以下情形且能提供充分证据,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判离的可能性会显著提高。包括第一次起诉未判离后,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或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等法定准予离婚的情形。
3.第二次起诉离婚能否成功,核心在于是否能提交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有效证据。当事人应针对性收集相关证据,例如分居的证明材料、对方存在法定过错行为的证据等,以此增加法院认定感情破裂的可能性。
法律分析:
(1)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该标准适用于所有离婚诉讼,第二次起诉离婚也不例外。
(2)第一次起诉离婚未获支持后时隔三年再次起诉,若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感情破裂情形,判离概率较大。这些情形包括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或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法定准予离婚的情形。
(3)若第二次起诉时无有效证据证明感情确已破裂,且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出于谨慎考虑可能不判决离婚。因此第二次起诉离婚的关键在于收集并提交能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
提醒:
第二次起诉离婚前应注意收集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若对证据有效性或诉讼流程不明确,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获取帮助。
(一)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具体证据。比如第一次起诉离婚后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证据,包括分居协议、一方在外租房的合同、居委会或物业出具的居住证明等;若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情况,需准备对应的证据,如报警记录、医院伤情鉴定报告、相关部门的处罚决定书等。
(二)提交第一次离婚诉讼的判决书及生效证明。该文书可证明双方感情问题已持续较长时间,且第一次起诉后未得到有效修复,结合其他证据能增强感情破裂的说服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该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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