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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员工劳动仲裁赔偿金谁出

魏* 天津-红桥区 劳动仲裁咨询 2025.12.25 17:08:02 462人阅读

公司解散员工劳动仲裁赔偿金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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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公司解散时,员工通过劳动仲裁主张的经济补偿应由公司承担支付义务。
法律解析:公司解散属于法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此时公司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为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若公司拒绝支付,员工可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生效后,公司作为责任主体必须履行支付义务,若公司未履行,员工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若您遇到公司解散后拒不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25 21:42: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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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时,员工的经济补偿应由公司承担,若公司拒绝支付,员工可通过劳动仲裁及后续强制执行维护合法权益。

1.公司解散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劳动合同随公司解散而终止。公司需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2.若公司拒绝支付经济补偿,员工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裁决生效后,公司作为责任主体需履行支付义务,若公司未按裁决执行,员工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借助法律程序保障自身权益得到落实。

2025-12-25 20:56: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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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公司解散属于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公司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为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此处的工资指员工劳动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若公司拒绝支付经济补偿,员工可通过劳动仲裁维权。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公司需履行支付义务;若公司未履行,员工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公司解散清算时,员工的经济补偿请求权优先于普通债权。清算组应优先清偿员工的工资、经济补偿等费用,确保员工权益得到保障。

提醒:
员工应保存劳动关系及工资标准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公司未支付补偿时及时申请仲裁,避免超过时效;不同案情权益可能有差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2025-12-25 19:15: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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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解散时,员工有权获得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为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工资指劳动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若公司拒绝支付补偿,员工可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申请时需准备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公司解散相关证明等材料。

(三)仲裁裁决生效后,若公司未履行支付义务,员工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依法执行公司财产以支付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1.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025-12-25 17:33: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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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属于法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此时公司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若公司拒绝支付,员工可通过劳动仲裁维权。仲裁裁决生效后,公司必须履行支付义务;若公司仍不支付,员工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确保拿到应得的补偿。

2025-12-25 17:28:44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一、申请劳动仲裁的费用是多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五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第五十四条规定”本法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法律已经明确了劳动仲裁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仲裁办案的经费是由当地财政予以保证的。所以从2008年5月1日起,全国各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理案件都是不收费的。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如何交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六十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按照《劳动合同鉴证和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管理办法收取仲裁费》。仲裁费分为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受理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由申请人在仲裁委员会决定立案时预付。处理费包括差旅费、勘验费、鉴定费、证人误工误餐费、文书表册印刷费等。处理费由双方当事人在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申诉书副本后五日内预付。三、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怎样的1、组成仲裁庭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组成仲裁庭。仲裁庭由一名首席仲裁员、二名仲裁员组成。简单案件,仲裁委员会可以指定一名仲裁员独任处理。仲裁委员会处理集体争议案件,应当组成特别仲裁庭,由三名以上仲裁员单数组成。2、调查取证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补充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和因不能取证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互相矛盾、无法认定的,或针对双方当事人的申诉和答辩中存在的疑点,仲裁委员会依职权可找有关单位、知情人了解情况和收集证据,遇有需要勘验或鉴定的问题,应交由法定部门勘验或鉴定;没有法定部门的,由仲裁委员会委托有关部门勘验或鉴定。3、仲裁调解在查明争议事实的基础上,由仲裁庭或仲裁员主持,对劳动争议案件先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当事人;调解未达成协议,或仲裁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以及当事人拒绝接收调解书的,仲裁庭应及时仲裁。4、仲裁裁决仲裁庭开庭裁决,应当在开庭的四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开庭审理时,听取申诉人的申诉和被诉人的答辩,由仲裁庭进行当庭调查、主持辨论,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并再行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或不愿接受调解的,经仲裁庭合议作出裁决,并制作仲裁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期满不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执行的,对方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后的六十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处理集体劳动争议,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十五日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可延长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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