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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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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约定房产给未成年子女是否有效

杨** 江苏-无锡 财产分割咨询 2025.12.24 17:18:42 452人阅读

离婚协议中约定房产给未成年子女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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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产给予未成年子女的条款,一般具备法律效力。这类约定是双方自愿达成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条件,既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

但仅靠协议约定无法完成房产所有权转移,需办理过户手续才能生效。若一方反悔不配合过户,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中的义务。

若该约定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比如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债权人可通过法律途径行使撤销权,撤销该房产约定。

2025-12-24 20:57: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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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产给未成年子女的条款通常有效,但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才能完成物权转移,且该约定若损害债权人利益可能被撤销。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有效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行为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二是意思表示真实,三是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约定房产给未成年子女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因此该条款一般有效。
1.关于物权变动,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需经依法登记才发生效力,所以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子女才能真正取得房产所有权。
2.若一方反悔不配合过户,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协议。
3.若该约定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债权人可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行使撤销权。
若遇到协议履行纠纷或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情况,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及子女的合法权益。

2025-12-24 20:07: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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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产给予未成年子女的条款通常具有法律效力。这类约定是夫妻双方离婚时自愿达成的一致意见,属于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符合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基本条件。

1.协议约定的效力需满足合法合规与真实意愿。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时,若均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且将房产给予未成年子女的约定是双方真实想法,未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该条款即具备法律效力。

2.房产物权变动需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即使协议约定有效,房产所有权的转移仍需办理过户登记,只有完成过户,未成年子女才能实际取得房产的物权。

3.一方反悔不配合过户可通过诉讼解决。若签订协议后一方反悔,拒绝配合办理房产过户,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中的过户义务。

4.债权人利益受损时可依法行使撤销权。若该房产约定侵犯了第三方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债权人可依据法律规定行使撤销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24 18:50: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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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离婚协议中约定房产归未成年子女的内容通常有效。该约定需满足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即双方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将房产给未成年子女是真实意思表示,一般不违反上述规定,故约定有效。

(2)房产约定归未成年子女后,需办理过户手续才能发生物权变动效力。未办理过户时,房产所有权未实际转移至子女名下。若一方反悔不配合过户,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协议。

(3)若该房产约定损害债权人利益,债权人可依法行使撤销权。例如双方通过此约定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债权人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该赠与条款。

提醒:
离婚协议约定房产给未成年子女后应及时办理过户保障权益;若遇对方不配合过户可通过诉讼解决;同时需注意约定不得损害债权人利益以免被撤销。

2025-12-24 17:52: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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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协议中约定房产归未成年子女所有,通常有效。该约定需满足双方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及公序良俗这三个条件。

(二)需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未办理过户的,房产所有权不发生变动,子女无法真正取得房产权利。

(三)若一方反悔不配合过户,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约定的过户义务。

(四)若该约定损害债权人利益,债权人可依法行使撤销权,撤销该房产赠与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025-12-24 17:27:41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一、购房协议合同未规定违约金怎么办如果购房合同对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有约定则从约定。对于购房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计算方法如下: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依据《合同法》第114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在此特别提醒采取按揭付款方式的购房者,为了弥补损失,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时候,发现利息损失超过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后应及时提出,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提醒消费者注意的两个问题是: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如果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二、购房合同未规定违约金的违约责任怎么确定但是由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大多属于格式格式,对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约定相对比较明确,一旦出现约定不明的情况,我们也可以根据《商品房买卖解释》的有关规定确定有关损失的计算方法。《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7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8条第2款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原因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记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另外,在《商品房买卖解释》对某些违约承担违约责任的计算则另有规定,具体包括:1、出卖人恶意违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以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这显然是针对先卖后抵、一房数卖的行为所作出的惩罚性规定。2、出卖人存在欺诈行为。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以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吗的事实或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在治理同样适用惩罚性赔偿。

1、双方都同意解除合同的情况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后,如果买卖双方中的一方反悔此次交易,从而违约使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那么守约方如果也同意解除合同,违约方赔偿经济损失的,法律是支持的。具体赔偿方法为:计算房屋差价,转售利益和守约方的赔偿要求,综合考虑之下,违约方将赔偿金额赔偿给守约方。2、一方坚决履行合同的情况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合同一旦签订就具备了法律效应,不是随随便便轻易的就能更改的,如果一方违约,但是另一方拒绝违约方的赔偿,严格要求按照合同继续执行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守约方的要求也将得到法律的支持。(1)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2)对于违约方确确实实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其中房屋涨跌损失的确定,有两种方法:①双方能够协商确定的,从其约定②双方不能协商确定的,又分两种情况:a、原则上可比照同等同级别房屋的市场成交价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差来确定利益损失与赔偿。、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确定房屋涨跌损失,评估应最大限度的以保护守约方的利益为出发点,以守约方的请求为基础。《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零八条【拒绝履行】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一百零九条【金钱债务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第一百一十条【非金钱债务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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