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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已执行案件还能不能撤诉

袁* 山东-济宁 判决执行咨询 2025.12.24 15:05:44 399人阅读

法院已执行案件还能不能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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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执行阶段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可向法院申请,经法院审查认可后终结执行程序。
(二)若发现执行依据存在错误等法定情形,可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等法定途径解决,让法院重新审查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这里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符合“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可终结执行。

2025-12-24 19:12: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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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通常不允许撤诉。执行程序是为了让义务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一旦启动,就表明文书已生效且义务人未主动履行,随意撤诉可能损害权益、破坏司法稳定。

2.存在特殊情况,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经法院审查认可可终结执行,但这不算严格的撤诉。

3.执行案件不能像诉讼阶段简单撤诉,要依具体情况按法定程序处理。

2025-12-24 19:00: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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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已进入执行阶段的案件通常不能撤诉,需按法律规定程序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法律解析:
执行程序是为了强制义务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启动。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表明法律文书已生效且义务人未主动履行。申请执行人不能随意撤回申请,这是为了保障其合法权益和维护司法秩序稳定。不过,若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经法院审查认可后可终结执行程序,但这并非严格意义的“撤诉”。所以,执行案件不能像诉讼阶段那样简单撤诉。如果遇到执行阶段的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妥善处理。

2025-12-24 17:14: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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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进入执行阶段的案件通常不能撤诉。执行程序是为了强制义务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启动的,若允许申请执行人随意撤回申请,会损害其合法权益,也不利于维护司法秩序的稳定性。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若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经法院审查认可后,可终结执行程序,但这并非严格意义的“撤诉”。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申请执行人应慎重决定是否申请执行,避免进入执行程序后又想撤回。
2.若双方有和解意愿,可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积极履行,通过法院审查终结执行程序。
3.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处理执行案件,不随意尝试不合法的撤诉行为。

2025-12-24 16:24: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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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执行阶段的案件一般不能撤诉。执行程序因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而起,目的是强制义务人履行责任。案件进入执行,表明法律文书生效且义务人未主动履约,申请执行人不能随意撤回申请,这是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及司法秩序稳定。
(2)虽通常不能撤诉,但有特殊情况。若双方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经法院审查认可,可终结执行程序,不过这并非严格意义的“撤诉”。
(3)执行案件不能像诉讼阶段简单撤诉,需依据具体情形,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处理。

提醒:
执行阶段案件处理复杂,不同案情对应不同解决方案,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2-24 16:03:19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撤回执行和撤销执行的区别问题解答如下,我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篇中并没有撤回执行申请的表述,只有撤销执行申请的规定。撤回执行申请的表述仅仅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中正式提及。但是从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两个规定中可以看出,在立法层面上,对司法实践中对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这一做法是认可的。撤回执行申请与撤销执行申请有着根本的不同。一是两者的概念不同。在《现代汉族词典》(第五版)中,撤回是指收回,撤销指取消。对此,可以比照合同法中要约的撤回和撤销,虽然执行中的撤回、撤销与其不完全相同,但是足以说明这两个概念在法律的意义上是不一样的。其次,两者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撤回执行申请,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不受影响,仅仅是本次执行程序不再继续进行,申请人有权再申请执行。而撤销执行申请,则意味着当事人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予以放弃,将终结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三是两者裁定的内容不同。撤回申请的,应裁定准许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并告知当事人有权再次申请执行;撤销执行申请的,直接裁定本案终结执行。需要注意的是,许多省市提出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和“销案”,这两个概念都是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的衍生概念。对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其前提条件是被执行人长期外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当被执行人具备执行条件时,申请执行人可随时向申请执行(剩余)债权。对于“销案”,其前提是出于申请人的自愿,且申请理由合法,在裁定准许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时,必须告知申请人在签收准许撤回申请裁定书之日起两年内可重新申请执行,逾期不申请执行,视为放弃该项权利。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我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篇中并没有撤回执行申请的表述,只有撤销执行申请的规定。撤回执行申请的表述仅仅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中正式提及。但是从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两个规定中可以看出,在立法层面上,对司法实践中对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这一做法是认可的。撤回执行申请与撤销执行申请有着根本的不同。一是两者的概念不同。在《现代汉族词典》(第五版)中,撤回是指收回,撤销指取消。对此,可以比照合同法中要约的撤回和撤销,虽然执行中的撤回、撤销与其不完全相同,但是足以说明这两个概念在法律的意义上是不一样的。其次,两者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撤回执行申请,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不受影响,仅仅是本次执行程序不再继续进行,申请人有权再申请执行。而撤销执行申请,则意味着当事人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予以放弃,将终结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三是两者裁定的内容不同。撤回申请的,应裁定准许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并告知当事人有权再次申请执行;撤销执行申请的,直接裁定本案终结执行。需要注意的是,许多省市提出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和“销案”,这两个概念都是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的衍生概念。对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其前提条件是被执行人长期外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当被执行人具备执行条件时,申请执行人可随时向申请执行(剩余)债权。对于“销案”,其前提是出于申请人的自愿,且申请理由合法,在裁定准许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时,必须告知申请人在签收准许撤回申请裁定书之日起两年内可重新申请执行,逾期不申请执行,视为放弃该项权利。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我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篇中并没有撤回执行申请的表述,只有撤销执行申请的规定。撤回执行申请的表述仅仅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中正式提及。但是从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两个规定中可以看出,在立法层面上,对司法实践中对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这一做法是认可的。撤回执行申请与撤销执行申请有着根本的不同。一是两者的概念不同。在《现代汉族词典》(第五版)中,撤回是指收回,撤销指取消。对此,可以比照合同法中要约的撤回和撤销,虽然执行中的撤回、撤销与其不完全相同,但是足以说明这两个概念在法律的意义上是不一样的。其次,两者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撤回执行申请,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不受影响,仅仅是本次执行程序不再继续进行,申请人有权再申请执行。而撤销执行申请,则意味着当事人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予以放弃,将终结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三是两者裁定的内容不同。撤回申请的,应裁定准许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并告知当事人有权再次申请执行;撤销执行申请的,直接裁定本案终结执行。需要注意的是,许多省市提出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和“销案”,这两个概念都是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的衍生概念。对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其前提条件是被执行人长期外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当被执行人具备执行条件时,申请执行人可随时向申请执行(剩余)债权。对于“销案”,其前提是出于申请人的自愿,且申请理由合法,在裁定准许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时,必须告知申请人在签收准许撤回申请裁定书之日起两年内可重新申请执行,逾期不申请执行,视为放弃该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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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解答在执法过程中,如发现犯罪嫌疑人不应负刑事责任,需重新调查或立即释放,并通知检察院;公安机关需报上级审批并撰写撤销报告。检察院在侦查案件中,如确认被告无罪可依法撤销,出具撤销决定书。警方的撤销决定需通知检察院并附相关文件。

    2024.09.04 137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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