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当法院已经做出确定的判决并且该判决已经得到执行的情况之下,此时已然不再具备就该判决提起上诉的可能性了。
换句话说,上诉的对象仅限于尚未发生效力的第一次审判所产生的判决。
然而若
当事人仍旧坚信已经执行的判决存在错误,那么他们仍然可以考虑利用审判监督程序来申请对该判决进行再审。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再审的条件相对较高,需要有新的
证据能够充分证明原判决、裁定存在错误,或者原判决、裁定所认定的事实的
主要证据系
伪造,亦或是原判决、裁定在适用法律方面确实存在错误等法定情形。
总的来说,尽管判决执行之后上诉已经变得不可能,但是在满足特定法定条件的前提下,当事人仍可尝试通过
申请再审来寻求司法救济。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再审并不意味着要暂停原判决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