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法律明确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原则上不得提出离婚。这是为了保护处于特殊生理时期女方的权益。
(2)存在特殊情况,即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像女方怀孕系与他人通奸所致就属于“确有必要”情形,男方可提起离婚。
(3)若男方仅以“老公不给力”这类非法定特殊情形为由,在女方孕期一般不能提出离婚。
(4)女方若认为感情破裂,可主动提起离婚诉讼,且需围绕感情破裂事实举证,如长期分居、男方家暴等过错行为。
提醒:
女方在特殊时期离婚需谨慎考虑,男方若无法定情形不要随意在此时提离婚。不同案情需具体分析,建议咨询进一步确定解决方案。
(一)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一般不能提出离婚,但女方怀孕系与他人通奸等确有必要的情形除外,“老公不给力”不属于法定特殊情形。
(二)女方若认为感情确已破裂,可主动提起离婚诉讼。
(三)女方在离婚诉讼中,要围绕夫妻感情破裂举证,如夫妻长期分居、男方存在家暴等过错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1.女方孕期、分娩后一年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原则上不能提离婚。但女方提或法院认为必要受理男方请求的除外。
2.女方与他人通奸致孕,男方可提离婚;“老公不给力”不算法定特殊情形。
3.女方认为感情破裂,可主动起诉离婚,需围绕感情破裂事实举证,如分居、家暴等。
结论: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一般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仅女方怀孕系与他人通奸等确有必要情形除外;女方可主动提离婚,需围绕感情破裂举证。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为保护处于特殊时期的女方权益,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对男方提出离婚进行了限制。不过若存在女方怀孕系与他人通奸等确有必要的情况,法院会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若男方仅以“老公不给力”这类非法定特殊情形为由,在女方孕期是不能提出离婚的。而女方若觉得感情确已破裂,可主动提起离婚诉讼,并且要围绕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事实,像夫妻长期分居、男方存在家暴等过错行为等进行举证,以此来争取法院支持自己的离婚诉求。若大家在婚姻法律方面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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