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结论:婚姻存续期间,夫妻财产分割优先遵循书面约定;无约定时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且兼顾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特定情形下可向法院请求婚内分割共同财产。
法律解析: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财产分割需遵循以下原则。第一,约定优先原则。夫妻可通过书面协议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及婚前财产的归属,包括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该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二,无约定时的分割原则。离婚时共同财产通常均等分割,但会优先考虑子女的抚养需求、女方的权益以及无过错方的利益。第三,婚内分割的特殊情形。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或挥霍共同财产等损害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或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而另一方拒绝支付医疗费用,另一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分割共同财产。如果在婚姻财产处理方面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针对性的帮助。
2025-12-24 11:36:01 回复
咨询我
婚姻存续期间,若夫妻双方未作特别约定,财产分割需遵循法定原则。共同财产通常均等分割,同时要兼顾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此外,特定情形下可提前分割共同财产,也可通过书面协议明确财产归属。
1.共同财产的常规分割以均等为基础,法院会结合实际情况,优先考虑子女的抚养需求、女方的合法权益以及无过错方的合理诉求,对分割比例进行适当调整,确保分割结果公平合理。
2.出现以下两种情形时,一方可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是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严重损害共同财产利益;二是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拒绝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3.夫妻双方可通过书面协议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及婚前财产的归属形式,包括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该书面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需按约定履行财产相关义务。
2025-12-24 10:12:03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无特别约定时,共同财产分割一般遵循均等原则,同时兼顾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
(2)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严重损害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3)若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而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另一方也可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4)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协议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及婚前财产的归属,包括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该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提醒:
若婚姻存续期间出现损害共同财产利益或法定扶养医疗费用争议,可及时向法院申请分割共同财产;涉及财产归属约定时,建议签订书面协议以确保约定效力。
2025-12-24 09:01:37 回复
咨询我
(一)婚姻存续期间,若夫妻双方无特别约定,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同时会兼顾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
(二)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严重损害共同财产利益,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三)若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另一方也可以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四)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协议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包括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该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025-12-24 08:33:39 回复
咨询我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夫妻未做特殊财产约定,共同财产通常平均分割,同时会优先照顾需要抚养的子女、女方,以及婚姻中的无过错方。
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或挥霍共同财产等损害共同利益的行为,或是需扶养的亲属患重病需医治但另一方拒绝支付费用,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分割共同财产。
夫妻也可通过书面协议约定婚姻期间所得财产及婚前财产的归属,比如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该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025-12-24 08:02:1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