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辽宁法律咨询 > 大连法律咨询 > 大连夫妻债务法律咨询 > 夫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如何承担

夫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如何承担

罗** 辽宁-大连 夫妻债务咨询 2025.12.23 15:35:11 314人阅读

夫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如何承担

其他人都在看:
大连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大连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一)明确债务性质,确认是否为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像共同贷款购房这类就属于共同债务。
(二)离婚时,若有共同财产,优先用共同财产偿还共同债务。
(三)若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夫妻双方先协议清偿。
(四)若协议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债务分担。
(五)一方偿还全部债务后,可依据离婚约定或法院判决,向另一方追偿其应承担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5-12-23 21:46:01 回复
咨询我

1.夫妻存续期间,因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双方共同意愿产生的债务,是共同债务,一般由双方共同承担。

2.离婚时,共同债务需共同偿还。若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财产分开,先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3.像共同贷款买房,债权人能要求任一方还全部债务。一方还后,可按约定或判决向另一方追偿。这样保障债权人利益,也平衡夫妻债务分担。

2025-12-23 20:18:47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一般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离婚时需共同偿还。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共同债务要共同偿还。若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先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像夫妻共同贷款购房,该债务就是共同债务,债权人可要求夫妻任一方偿还全部债务。一方偿还后,能依据离婚约定或法院判决,向另一方追偿其应承担份额。夫妻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既保障债权人利益,也平衡夫妻内部债务分担。

若在夫妻共同债务方面存在疑问或遇到纠纷,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5-12-23 19:29:57 回复
咨询我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通常需双方共同承担。法律规定,为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属于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共同偿还。
2.若共同财产不足或财产归各自所有,可先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比如共同贷款购房形成的债务就是典型的共同债务,债权人可要求任一方偿还全部债务。
3.一方偿还后,可按离婚约定或法院判决向另一方追偿其应承担份额。这种连带责任保障了债权人利益,也平衡了夫妻内部债务分担。建议夫妻在涉及大额债务时,明确债务性质与分担方式;若产生纠纷,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2025-12-23 17:56:32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有明确标准,为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才属于共同债务。如夫妻共同贷款购房等情况,就会形成典型的共同债务。
(2)在债务偿还方面,离婚时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若共同财产充足,可直接用共同财产清偿;若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则先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3)债权人有权利要求夫妻任何一方偿还全部共同债务。而偿还债务的一方,可按离婚约定或法院判决,向另一方追偿其应承担的份额。这体现了夫妻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既保障了债权人利益,也兼顾了夫妻内部债务分担。

提醒:
夫妻在处理债务时,要明确债务性质,避免一方被不合理分担债务。遇到复杂债务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2-23 16:27:02 回复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人民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抚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治疗,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九条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婚姻存续期间负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

    专业解答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没有那么容易。要是负债是因为双方都同意或者是为了共同生活、经营,那就很可能会被认为是共同债务。不过,如果一方的负债超过了家庭的日常需要,而且债权人没办法证明这钱是用于夫妻共同目的的,那这笔债务可能就会被认定为个人债务。

    2024.10.25 1341阅读
  • 婚姻存续期间债务离婚后要夫妻共同承担吗

    专业解答婚姻期间的债务是否需要共同承担,得视情况而定。如果这笔债务是用于家庭生活或者共同经营活动的,那通常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但如果债务是因为一方的个人非法行为导致的,或者债权人明知夫妻双方实行分别财产制,还单方面借钱给这一方,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2024.10.24 1748阅读
  • 夫妻存续期间接受赠与算共同财产吗

    专业解答在婚姻期间,赠与行为所获得的财产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的资产,然而这种情况也存在例外。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在婚姻关系持续阶段内,夫妇二人从继承或者接受赠与中所得到的财产,都应被视作夫妻双方共有的财富。然而,如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明确指出该财产仅属于其中一方所有,那么这部分财产就将排除在共同财产之外。

    2024.10.18 1074阅读
  • 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怎么承担

    专业解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关于债务承担问题可采取如下措施:若为夫妻共有的债务,应由夫妻双方法律上共同承担偿还义务;若共同财产无法完全清偿或财产已归属各自主张,则双方需协商达成共识;如协商无果,则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决。反之,若为一方的个人债务,则应由该方独自承担偿还责任。

    2024.10.18 1633阅读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拿到回迁房本,算共同财产么

    专业解答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回迁房本的法律归属问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指出,被拆迁房屋一旦成为回迁房后,其未必即是夫妻共有的财产。换句话说,若被拆迁房屋权属人在与配偶缔结婚姻关系之前便已经拥有此类物业,按照法律规定将自动视为夫妻单方面的婚前个人财产,进行离婚诉讼时亦应当明确所有权归属某一方,而不可对之进行分割。

    2024.10.15 1411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