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职务侵占参与者并非必然构成共犯。构成共犯需满足主观和客观两方面条件,主观上要有共同故意,也就是参与者都清楚在实施职务侵占犯罪,并且对危害结果持希望或放任态度。
(2)客观方面要有共同行为,即参与者相互配合来完成职务侵占行为。
(3)若参与者对犯罪行为不知情,或者虽知情但未实施协助等促进犯罪完成的行为,就不构成共犯。例如正常工作中提供与职务侵占无关基础服务的人员,不构成犯罪。因此判断是否构成共犯要结合具体案件中参与者的主客观情况。
提醒:
判断职务侵占参与者是否为共犯情况复杂,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判断参与者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共犯,要从主观和客观两方面考察。主观上看是否明知实施职务侵占犯罪且希望或放任危害结果发生;客观上看是否有相互配合完成职务侵占的行为。
(二)若参与者对犯罪行为不知情,或虽知情但未实施协助等促进犯罪完成的行为,不构成共犯。比如正常工作提供无关基础服务的情况。
(三)要结合具体案件中参与者的主观认知和客观行为来判断是否构成共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1.职务侵占参与者未必都是共犯。构成共犯,主观上要有共同故意,即都清楚在实施职务侵占且希望或放任危害结果发生;客观上有共同行为,相互配合完成侵占。
2.若参与者不知情,或知情但没协助配合、未促进犯罪完成,就不构成共犯。像仅因正常工作提供无关服务,不算犯罪。
3.判断是否构成共犯,要结合具体案件中参与者主客观情况。
结论:
职务侵占参与者不一定构成共犯,需结合主观认知和客观行为判断。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共犯,主观上要有共同故意,即都清楚在实施职务侵占犯罪行为,并且希望或放任危害结果发生;客观上要有共同行为,相互配合完成职务侵占。若参与者对犯罪行为不知情,或者虽知情但没有实施协助、配合等促进犯罪完成的行为,就不构成共犯。例如有人只是因正常工作提供了与职务侵占无关的基础服务,不构成犯罪。每个案件情况不同,判断参与者是否为共犯,要具体分析其主观认知和客观行为。如果遇到涉及职务侵占共犯认定的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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