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死亡职工的配偶若想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需以依靠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为前提,同时满足年龄达标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条件之一,符合要求的配偶每月可按职工本人工资的40%领取抚恤金。
1.确认年龄相关申请条件。配偶需依靠工伤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且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即可按规定提交供养亲属抚恤金申请。
2.关注劳动能力丧失的特殊情形。若配偶年龄未达到上述标准,但经法定机构认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同样具备申请资格,这一情况需重点关注,避免遗漏权益。
3.准备齐全申请所需材料。申请时需按要求提供能证明亲属关系、主要生活来源依赖情况、年龄证明或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等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以便通过审核。
4.明确抚恤金发放比例。符合条件的配偶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工伤死亡职工本人工资的40%,需清楚该比例标准,知晓自身应享有的权益额度。
法律分析:
(1)工伤死亡职工配偶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常规条件为,同时满足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且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
(2)若配偶年龄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也可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3)符合条件的配偶,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因工死亡职工本人工资的40%。
(4)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时,需按照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符合条件后,才能获得相应的抚恤金赔偿。
提醒:
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时,应根据自身情况准备对应的证明材料,如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需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确保材料真实完整,避免因材料不符合要求导致审核不通过。
(一)明确申请资格条件。工伤死亡职工配偶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需满足两种情形之一。一是年龄达到男60周岁、女55周岁,且依靠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二是年龄未达标,但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同时依靠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
(二)准备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时需提交能证明生活来源的材料,如家庭收入证明、职工生前工资发放记录等。年龄证明可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需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三)知晓抚恤金发放标准。符合条件的配偶每月可领取职工本人工资的40%,发放至失去供养条件为止。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内容如下: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伤死亡职工的配偶若依靠其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且男性年满六十周岁、女性年满五十五周岁,可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中,配偶每月可获得该职工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四十。
若配偶年龄未达上述标准,但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同样可申请抚恤金,申请时需提交规定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后方能获得赔偿。
专业解答工伤死亡赔偿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是为了补偿丧葬事宜的需要所给予的补助。供养亲属抚恤金是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分配原则为:配偶每月领取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领取职工本人工资的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专业解答配偶一方死亡获得的赔偿金不属于遗产,也就不存在分配比例的问题了,对于死者的房产、存款等遗产,配偶、子女以及死者的父母,由于同属于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故此他们的遗产分配比例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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