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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是指谁

王** 吉林-长春 人身侵权咨询 2025.12.22 11:48:28 401人阅读

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是指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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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包括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受害人依法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三类主体。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的范围明确如下。第一类是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这类主体因侵权行为直接导致身体或健康受损,有权就自身的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主张赔偿。第二类是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例如受害人的未成年子女、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父母等,当受害人因人身损害丧失或部分丧失扶养能力时,该类主体可作为赔偿权利人主张相应的扶养费损失。第三类是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在受害人因人身损害死亡后,该类主体可就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相关损失主张赔偿。如果遇到人身损害纠纷,不确定自己是否属于赔偿权利人或不知如何主张权利,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22 17:48: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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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包括因侵权或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这三类主体均有权针对自身或相关损失向侵权方主张赔偿。

1.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是最常见的赔偿权利人。这类主体因侵权行为导致身体或健康受损,可就自身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损失向侵权方要求赔偿。

2.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也属于赔偿权利人。例如受害人的未成年子女、无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父母等,当受害人因人身损害丧失或部分丧失扶养能力时,该类主体有权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赔偿。

3.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具备赔偿权利人资格。具体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在受害人死亡后,这类主体可就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相关损失向侵权方提出赔偿请求。

2025-12-22 16:39: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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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是最常见的赔偿权利人,其因侵权行为导致身体或健康受到损害,有权就自身遭受的损失向侵权人主张赔偿。

(2)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也属于赔偿权利人,此类人群包括受害人的未成年子女、无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父母等,当受害人因人身损害丧失或部分丧失扶养能力时,该类人群可主张相应赔偿。

(3)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可作为赔偿权利人,近亲属范围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在受害人死亡后,该类人群有权就相关损失向侵权人主张赔偿。

提醒:
不同身份的赔偿权利人主张赔偿时,需准备对应的证明材料,如亲属关系证明、扶养关系证明等,建议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咨询专业人士以明确权利主张的流程和所需材料。

2025-12-22 16:18: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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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这类人是因侵权或其他致害原因直接受伤的人,比如被他人打伤的人,他们有权向致害人要求赔偿自身的损失。

(二)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如果受害人因人身损害失去或部分失去扶养能力,那么由其扶养的人,比如未成年的孩子、没有劳动能力也没有其他收入的父母等,可以作为权利人要求赔偿。

(三)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如果受害人因为人身损害死亡,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这些人可以作为权利人主张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具体内容如下:
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2025-12-22 14:44: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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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人是最常见的赔偿权利人。这类人因侵权或其他致害行为导致身体受伤或健康受损,有权向责任方主张自身损失的赔偿,比如治疗费用、误工损失等。

需要受害人扶养的人也可成为赔偿权利人。例如受害人的未成年子女、无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父母等,若受害人因人身损害无法或减少扶养他们的能力,这些被扶养人就能要求赔偿以维持生活。

受害人死亡时,其近亲属有权主张赔偿。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他们可就受害人死亡产生的相关损失提出赔偿请求。

2025-12-22 13:02:10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赔偿权利人,又称赔偿请求权人,是指基于损害事实,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受害人,是在提讼时可以作为原告的当事人。依据上述法律规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对于身体、健康受侵害的受害人,其可以作为赔偿权利人直接向人民讼。而对于生命受侵害的受害人,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可以作为赔偿权利人向人民讼。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应当包括死亡受害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受害人在有配偶、子女、父母的情况下,他们可以并列作为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提讼要求赔偿,而在没有配偶、子女、父母的情况下,死亡受害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才能并列作为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提讼要求赔偿。在死亡受害人没有近亲属的情况下,谁还有权利成为赔偿权利人,法律对此并没有明确规定,实践当中已经出现类似案件,比如说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他们的身份无法确定,这类人的生命受侵害之后,谁可以作为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提讼,这是一个在实践中存在争议的问题,实践当中已经有民政部门作为原告的案例,笔者认为此问题是法律亟待明确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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