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乘客正常开门致他人伤亡或财产损失且符合保险条款约定,可向投保的交强险、商业三者险等申请理赔。
(二)若乘客存在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致事故,保险公司可能拒赔或减少赔付,此时要先确定事故责任划分,明确是否属保险责任范围。
(三)面对不同保险公司条款差异及理赔争议,可先与保险公司协商,必要时通过诉讼要求其按合同理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1.正常开门致他人伤亡或财产损失,且符合所投交强险、商业三者险等条款约定,一般能获理赔。
2.若乘客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事故,保险公司可能拒赔或减少赔付。
3.不同保险公司条款有别,先确定事故责任和保险范围。有争议可与保险公司协商,必要时可诉讼维权。
结论:
乘客开门致他人伤亡或财产损失是否能获保险理赔分情况,正常开门且符合保险条款约定可理赔,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事故可能被拒赔或减赔,不同保险公司条款有差异。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保险相关规定,保险理赔需依据合同条款和事故具体情况判定。若乘客正常开门发生意外,符合保险条款约定,如投保交强险、商业三者险等,保险公司应按约定理赔。但乘客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事故,保险公司可依合同拒绝理赔或减少赔付。不同保险公司条款细则不同,发生此类事故,要先确定事故责任划分,明确是否属保险责任范围。若对理赔有争议,可先与保险公司协商,必要时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若您遇到此类保险理赔难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乘客开门致他人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保险理赔需视情况而定。若乘客正常开门因意外致损,且符合所投交强险、商业三者险等条款约定,通常可获理赔。但乘客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致事故,保险公司可能拒赔或减少赔付。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确定事故责任划分,明确是否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以此判断能否理赔。
2.若对理赔有争议,可先与保险公司协商沟通,争取达成一致。
3.若协商无果,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按合同履行理赔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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