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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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赠与孩子的房产归属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核心依据是赠与行为是否完成产权变更登记、是否经过公证以及是否存在法定可撤销情形。
1.若赠与已完成产权变更登记,房产所有权归孩子所有。父母不能随意撤销赠与,也无权对该房产进行处置。
2.若未完成产权变更登记,赠与行为一般可撤销,但具有公益性质或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除外。
3.若赠与协议经过公证,通常不可随意撤销,房产最终应归孩子所有。
4.若赠与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当事人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请求撤销赠与,撤销后房产不再归属孩子。
法律分析:
(1)若赠与行为已完成产权变更登记,房子所有权归孩子,父母不能随意撤销赠与,也不能再对房子进行处置。
(2)若未完成产权变更登记且无特殊情形,赠与一般可撤销,房子不归属孩子,但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除外。
(3)若赠与协议经过公证,通常不可随意撤销,房子最终应归孩子。
(4)若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当事人可在法定期限内请求法院撤销赠与,撤销后房子不归属孩子。
提醒:
离婚后赠与孩子房产时,建议及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或对赠与协议进行公证,避免后续产生权属纠纷;若赠与存在欺诈胁迫情形,需在法定期限内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
(一)若赠与行为已完成产权变更登记,房子所有权归孩子,父母不能随意撤销赠与,也不能再对房子进行处置
(二)若未完成产权变更登记,赠与一般可撤销,但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除外
(三)若赠与协议经过公证,通常不可随意撤销,房子最终应归孩子
(四)若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当事人可在法定期限内请求法院撤销赠与,撤销后房子不归属孩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
(一)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三)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如果给孩子的房子已完成产权过户,房子便归孩子所有。此时父母无法随意撤销赠与,也不能再对房子进行任何处置,因为产权变更已生效。
若房子尚未办理过户手续,通常父母可撤销赠与,但基于道德义务的赠与除外,比如为保障孩子基本居住需求的赠与不能随意撤销。
要是赠与孩子房子的协议经过公证,父母一般不能随意反悔撤销,房子最终仍应归孩子所有。
若赠与行为是在被欺诈或胁迫的情况下做出的,当事人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请求撤销,撤销后房子不再归属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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