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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清算,股东要怎样去承担责任

邓* 青海-玉树 破产清算咨询 2025.12.22 07:42:37 432人阅读

公司不清算,股东要怎样去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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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法定期限内不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致使公司财产出现贬值、流失、毁损或灭失情况,债权人有权要求其在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2)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怠于履行义务,造成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而无法清算,债权人可主张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若出现类似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情形,也需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或连带清偿责任。

提醒:
股东要依法督促公司及时清算,否则可能因自身过错面临法律责任,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2-22 11:15: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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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要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妥善保管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避免公司财产贬值、流失等情况发生。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也需积极履行清算义务,防止出现因自身怠于履职导致无法清算的情形。
(三)股东应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互相督促公司及时清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条规定,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2025-12-22 10:21: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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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若未在规定时间成立清算组清算,致使公司财产受损,债权人可要求其在损失范围内赔偿公司债务。若因不履行义务致公司重要资料灭失无法清算,股东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有类似情况,也可能担责。
股东要督促公司及时清算,避免自身过错带来不利,否则会面临法律责任。

2025-12-22 09:10: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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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公司不清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控股股东可能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或连带清偿责任,股东应依法督促公司及时清算。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若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致使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灭失,要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担责;若因怠于履行义务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清算,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存在类似情形时,也需承担相应责任。这是为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交易安全。股东需重视公司清算问题,依法行事。若遇到有关公司清算及股东责任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5-12-22 09:07: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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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应依法督促公司及时清算,否则可能因公司不清算承担法律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若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致使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灭失,需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若因怠于履行义务,使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清算,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存在类似情形时,也需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或连带清偿责任。

为避免此类法律风险,股东应做到:
1.关注公司经营状况,在需要清算时及时成立清算组。
2.积极履行义务,妥善保管公司主要财产、账册和重要文件。
3.若自身无法处理清算事宜,可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

2025-12-22 08:17:32 回复

公司运营不下去时,申请破产清查是企业不得不做的事。股东申请破产清算时,需要什么必要条件而股东在破产清算过程中承担什么责任接下来的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简单解答一下这方面的问题。一、申请破产清算的条件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原因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一)的规定,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应当提交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关证据。即:债权人在申请债务人破产时应证明三种情形同时存在:一是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二是债务履行期限已经届满;三是债务人未完全清偿债务。企业破产法未以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作为债权人提出申请的原因或条件,因此债权人提出申请时不需要提交债务人的有关财务凭证等材料。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受理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提交相关财务凭证等材料。债务人对债权人的申请未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人民就会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二、股东在破产清算过程中的责任按照《公司法》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仅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对公司债务法律责任,也就是说,只要公司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所认缴纳的出资到位,以及公司成立后未有抽逃出资行为的,且公司具有的法人人格,在公司清算及破产清算中,股东无须另行就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这也就是“有限公司”的法律含义。《公司法》第27条、第28条分别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小编已经为您做了关于股东申请破产清算时需要的条件以及股东要承担什么责任的详细解答。但是破产清算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在这过程种容易产生一些困难,如果您还在申请破产方面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可以咨询法律网站,这里有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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