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重婚者的第二段婚姻确定无效。而第一段婚姻的效力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2)当第一段婚姻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与形式要件时,其效力不受第二段无效婚姻的影响,会继续保留。
(3)若第一段婚姻本身存在无效情形,像双方为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未达法定婚龄等,那么即便不存在重婚情况,该婚姻也自始无效。
(4)若第一段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有撤销权的人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婚姻会被撤销,视为自始不存在。
提醒:
对于婚姻效力问题,不同情况处理方式不同,建议遇到复杂情况时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若第一段婚姻符合结婚条件,不用采取额外措施,其效力会继续保留。
(二)若第一段婚姻存在无效情形,如双方为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未达法定婚龄等,可向法院申请宣告该婚姻无效。
(三)若第一段婚姻可撤销,受胁迫方等有撤销权的人应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1.重婚者的第二段婚姻无效。第一段婚姻效力要具体分析,若符合结婚条件,不受第二段婚姻影响,继续有效。
2.若第一段婚姻本身无效,像双方是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未达法定婚龄等,即便无重婚,也自始无效。
3.若第一段婚姻可撤销,有撤销权的人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权利,婚姻将被撤销,视为自始不存在。
一般合法有效的第一段婚姻会保留,有问题的按规定处理。
结论:
重婚者第二段婚姻无效,第一段婚姻若符合结婚要件则继续有效,存在无效或可撤销情形的按相应规定处理。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重婚属于婚姻无效的情形,所以重婚者的第二段婚姻自始无效。对于第一段婚姻,若其满足结婚的实质要件与形式要件,那么其效力不会因第二段无效婚姻而受影响,会继续保留。然而,若第一段婚姻本身存在无效情形,像双方为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未达法定婚龄等,即便没有重婚情况,该婚姻也是自始无效的。若第一段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有撤销权的人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婚姻会被撤销,视为自始不存在。在实际生活中,婚姻效力的判定较为复杂,若遇到类似婚姻效力相关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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